我的黑道记忆(一)(4)
也不知道是这个绰号是因为叫得久了还是他自己本就得意这个绰号,他居然留了一对形似二哈的狗眉毛。他的眉毛本来就稀稀拉拉的向上挑着,形成了一个倒八字。二哈好像特别得意自己的这对狗眉,天天把眉毛梳得油光发亮条理分明,这让他“二哈”的绰号达到了形同神似的程度,升华到了名副其实的境界。
这么说吧,当时一提“二哈”道上的人没有不知道的,甚至有很多不是混道上的人都知道他的存在。
二哈当时也就二十多岁,一米七左右的个头,瘦的跟竹竿一样。但是这小子跑的特别快,至于有多快后面发生的事就看出来了。这可能也跟他都职业有关系——扒手。
那时候扒手“掏兜”(偷钱包)的特别多,而且一个区域的小偷几乎互相都认识,平时还都有交集。俗话说行有行规,扒手也有扒手的规矩,而且还是铁律。
他们内部有个规定,那就是南关区的小偷在自己的区域内怎么偷都行,哪怕把天扒个窟窿,只要不“掉脚”(被抓)道上就没人管你。但绝对不能越界到别的区域去“掏兜”,否则就是坏了规矩。坏了规矩的扒手是无法再在这个地方立足的,轻者驱逐,重者断指,废了你吃饭的家伙。
二哈当然也知道这项江湖铁律,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让他硬生生的打破了这项铁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