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网易红版)我恨《枪王》的N个理由(2)
干掉RICK,不过是为了阻止自己和RICK一同陷入深渊。苗SIR本来是可以这样的形式存在的,而且我几乎认为这是剧本最初的意向。只是剧本的格式只能限定人物的表面行为和台词,至於 对人物内心状态的把握,则是演员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自行创造的。不同的人理解能力各有差异,对角色的理解程度也大相径庭。苗SIR可以被挖掘得很深---如果当初张国荣选的不是RICK。阿方也并非不想努力,可是秉赋有限,想表达的和能表现的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当他发现自己使出浑身解数想要扮演亦正亦邪的苗警官是个失败的尝试时,就没再一门心思地和自己过不去,迅速恢复了他以往对警察同志驾轻就熟的格式化处理:警察和罪犯的关系嘛,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於是在接下来的一系列动作里,从分析案情筛选嫌犯到最后同RICK正面对峙,风度翩翩的苗警官再也不去挖掘什么人性阴暗面之类的劳什子了,脸上没事就露出一副高高在上自信满满的脸相,仿佛那个做掉一堆G4的家伙在他眼中不过是一只已经陷入网中的菜鸟,正所谓天网诙诙疏而不漏,接下来只要教育犯人老实交代坦白从宽就大功告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