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志·刺客王朝·葵》(4)
三
圣王八年四月十九日。
易小冉蹲在原家牌楼前的台阶下,双手搭在膝盖上,叼着根草,龇着牙,草尖骄傲地指着天空。
中午的太阳照在易小冉的身上,暖洋洋的,正是一天里难得的好时候。他穿着一件灰蓝色的夹袄,棉布面上开了好几处口,露出灰色的棉花,腋下破了一个大洞,冬天刮风的时候冷气呼呼地往里灌,所以他总得把胳膊夹紧了,现在这个天气穿着它却有点热得让人不能忍,下身是条只到脚踝的单裤,倒还没破。这些衣服都是易小冉从家乡带来的,他是不会像其他人那样去捡衣服穿的,毕竟祖上凭着军功封过男爵,是有家世的人,可没料到十五岁的人长个子奇快,小半年的时间,裤子就短了一截。
易小冉低头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他蹲在那里看了一上午了。有家酒肆就是因为易小冉这个坏习惯而拒绝雇他的,他看人总是从脚看起,顺着往上看,最后才看对方的脸,让人觉得有点阴阴的,心里就不太痛快。其实仔细看易小冉的眼睛会发现他的眼神一点也不阴,瞳仁黑而且大,有几分野,有几分傲气,却难得的干净。易小冉这个习惯是他母亲教他的,说看一个人的身份,从穿的鞋子最能分辨。很多乍富或者好夸耀的人把钱都花在衣服腰带或者佩刀上,不惜装金嵌玉来标榜身份,但是鞋会暴露他的本质。世家子弟一定很讲究鞋,因为比起一件不合身的衣服,一双不合脚的鞋更加让人难受,此外,好做工的鞋子也很贵,贵得很含蓄,主要是手工和式样,用料倒未必很特别,所以那些有点钱又喜欢装模作样的人往往不会在鞋子上花太多心思,最后,一个人的鞋子越是干净,他的生活就越优渥,在易小冉的家乡,有些人靠着租大车给来往的行商发了点财,也处处学世家子弟的派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