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之旗》赏析(2)
1)他不是普通律师,而是名律师,声名远播。这就跟富豪、明星一样,每当有天灾人祸,必定得捐款。
捐款对通常人来说,出于自愿。但对名利场的人,意义变了,名利也是种负累,就成必做、必需担当的天职了,不捐,就会遭万众挞伐。
2)嫌疑人家属怀着极大的期待去的,对她个人来说,的确应该恨他
3、1)果然社会派,一门心思指摘世道不公,连凶手是谁都不管了。
2)但是不满意没有为两桩命案的元凶安排一个结局
太史公曰:1)说的对,只在言语上指出了凶手,连动机都没了,只能猜是借款的问题…至少要抓捕等等,用行动来体现出来才对得起读者嘛
2)细想一下,作者其实没毛病,设定的争议对象的职业是律师。
作者是给读者上课,而不是讨好读者。
如果追求后者的话,可以新编,设定成是私家侦探,那么就符合读者的期待了。
律师主要是防守,为委托人争取权益,只要没有任何损伤就行了。而侦探,得主动出击,找凶手才是侦探必做的事
引用“状王宋世杰”里的台词:凶手我已经帮你找出来了,难道还要我教你(官老爷)怎么判么?
同理,对辩护律师来说,只要能证明被告无罪就行了,至于真凶是谁,律师、委托人、被告都没有兴趣想知道,交给警方烦恼去吧
4、1)穷人是没有资格去讲正义的,所以他们唯一的武器就是以愚蠢地牺牲自我的方式去报复。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留下本是清白身的桐子与律师互相敌视,活在两败俱伤的结局中,怎能不叫人唏嘘。
2)复仇者没有维护正义的义务 真相早就不重要了
太史公曰:女主牺牲了自己的处女之身,当她选择报复律师,那凶手是谁、要不要抓,已经不重要了
5、几乎可以说是个性造成的悲剧,受害者都不坏,真凶却得以逍遥法外,这样想的时候不由得又觉得这种设计很深刻了。
6、而桐子莫非觉得自己大老远从九州来,律师就应该、必须得无条件出手相救?她的姿态令人不快,复仇更是充满偏执。最后为了“公平”,弃正义于不顾,甚至不惜搭上自己
7、强与弱 瞬间扭转 人性不过如此
8、她是被正义排挤过的人,因此也会用她的方式复仇
9、不过明显可以看出这是连载的结集,重复案情实在重复得太多次了。
太史公曰:这句话真得说得很好,比方说看《银河英雄传说》,每看新一本,就是如此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