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不出来的东西(2)
短篇的质量。忘记谁说的,短篇实际上比长篇难写。就是欧亨利,莫泊桑这些大师们,真正精彩的短篇也一个手能数得出来。自己虽然写的是杂文,但还是向他们学习,努力文杂神聚。
不少读者喜欢读长的,信息密度低的,但我总不愿为长度而写长,原因很简单,写作的第一要义是与繁冗做斗争。口水话说个几遍,读者不大能感觉出,但自己很清楚。有时候一大段,或者几段,删成简单的几行字,自己舒一口气,又得哀叹:“完了,缩成这么点字数,这还发个屁的文章。”我喜欢这种矛盾,在妥协与不妥协间冲突,往往在冲突下,才有真正想表达的东西。
文章到底要取悦谁?首先该是取悦我,然后是读者。一些文字啰啰嗦嗦读者喜欢,但我不喜欢,就把它们删了。
有好几个想法,觉得能写,但写一句就写不下去,很是恼火。一个点子自己提笔了十来次,一写就碰壁,一放下笔就觉得大有可写。《百年孤独》马尔克斯从小时候就酝酿上了,酝酿了得有二十来年,你可以觉得这太艰难了,但实际想法就是这么一点点积累的。没想法可以去做其他,实际也不难。
写不完案头上的几篇,遇阻的情绪慢慢积累,总算到了临界点,于是就有了这篇文章。我等这篇文章等太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