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朋友》
一名長髮女子起了床,頭髮亂糟糟的,眼睛失去了平時的光彩。
她隨隨便便把黑長髮扎成一條馬尾辮,吃了個油條,就拿起公文包和手機上班了。
寒風刺骨,她里了里緊大衣,低著頭走著,芊瘦的身軀被風刮得腳步搖晃不定,看起來像喝完酒的人醉了,漫無目的四處奔走。
???:「嘿,暮慕。」一名藍色短髮女子拍了拍長髮女子。從她口中得知,長髮女子名叫暮慕。
暮慕:「……早。」
???:「一起上班?」
暮慕:「嗯。」
藍色短髮女子,也就是???,名叫憶離笙,是跟暮慕從小玩到大的好友。只是,時間沖淡了感情,友情開始變質了。
公司到了,暮慕是公司的董事長,她從公文包拿出手提電腦,便開始工作了。她主要負責修改劇本里語序不通的地方,然後打印出來,討論過後通過的話就去給電影公司演。
今天,她看了看劇本的作者,是憶離笙的男朋友墨寫的呢。是時候給她看真正的目的了。
憶離笙進辦公室,看到自己的男朋友和自己的閨蜜眉來眼去、親親暱暱的,又生氣又驚訝。
暮慕:既然你都看到了,我也就不隱瞞了,現在墨是我男朋友了,你不配做他男朋友。而且,你被開除了,現在去接工資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