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监狱里的见闻(一)强奸罪(2)
男方不依不饶,把家里把出租房的东西都砸了。隔了两天,女的提出要搬走,说已经找到地方住了,并留下两万块给男方说是对他的“补偿”,男人一手就甩了那叠钱,并拉扯着女方,不让其走。女的大叫说,你不要这样,我们缘分已尽,你这样不合适,其实我早就想和你说了,只是一直不知道怎么开口,既然你已经发现了,那就好聚好散吧。男的发了疯似的,拉着女人,不让其走,并用大力去撕扯女人的衣服,女的说你再这样我就报警了,你打了我,我们就已经不可能了。男的听后,更失去理智了,最后在女方不情愿的情况下发生了最后一次关系。最后女的真报警了,后来那老板也出现在派出所,把那个女的接走了。而他自己却因强奸罪被刑事拘留送进了看守所,后来被一审被判了五年,他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然后被送到监狱与我成了上下铺的“室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