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两宽,各生欢喜:此话出自唐代离婚协议,还要用吗?(2)
现代人的离婚,就不说了。
据说,有一份唐人的离婚协议资料,我就借过来,在这里说说。
在敦煌莫高窟出土的资料中,有一份“放妻协议”。这个“放妻协议”,有人说,就是唐朝人的离婚协议。
至于这个协议的朝代是唐、是五代、还是宋,那就留给历史学家吧。这里,以“放妻协议”内容为主,不及其他。
先看这份“放妻协议”摘录的原文:
“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为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冤家,故来相对;即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蛾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文字不多,逻辑清晰;篇幅短小,内容完整;用字简练,情感真挚;虽为离散之词,确为精巧美文。
很明显,这是男方写给女方的。
为了便于理解,我就在尊重原文的基础上,演绎一下这段文字。
世界很大,众生芸芸,你我能在千千万万人中,相识相知,那是需要多大的机缘啊!
今生能够结为夫妇,据说,那是前世为人时,一生结一缘,共修三生三缘,才积攒下来的福分。
缘分的事,也不好说。夫妻结婚之后,因为种种因素、比如说家庭、环境、喜好、习惯等,可能不和,最终导致无法一起生活,两个人由夫妇变成了冤家。
原本希望的美满夫妻,时间久了,却成了敌对。两颗相亲相爱的心,因为琐事,渐渐两心相远,难成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