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员和小画家(1)(2)
小画家最喜欢的城市是巴黎。他说在巴黎能让他很好地放松自己,有更多绘画的灵感。他喜欢巴黎的自由和浪漫,在街头随处可见的艺术品都让他流连忘返。后来我也喜欢上了巴黎。可能是因为,在巴黎,他叫我的第一声“哥”吧。也可能是因为,他在巴黎,开心的笑容吧。
再后来,我和小画家同居了。按他的话说,两个人生活总比一个人生活要热闹许多。我们还养了一只猫,小画家给它起名叫笔刷。他说他学画画的时候,画室里总有一只猫喜欢喝他们涮过笔的水。小画家画了许多笔刷的画,有的是它在晒太阳,有的是它伸懒腰。每幅画的背面都有短短几行字,或是日期,或是这天发生的趣事,都被我很好的保存在家里。
我们是什么关系呢?我也不知道,我们从未向对方吐露过心声,这大概也是默契吧。我们的作息时间差不多,我中午去上班他中午去画室,我晚上下班他也晚上回家。我会在下班的时候去画室接小画家,他就像一个幼儿园放学等着家长去接的乖乖的小朋友,有时候他不想画了也继续在那儿等我,我们或者在外面解决晚饭,或者去超市逛一逛买点东西做晚饭。
有的时候台里出差,他会和我一起去。他的画展又开到了哪座城市,我也会陪他一起去。都说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但我看着他的时候,他喜我喜,他悲我亦悲。
我们陪着对方走过了七年,走过了整整一个青春。我看着他从一个小画家,变成远近闻名的能登上报刊的大画家。我也从一个小小的播音员,变成了家喻户晓的主持人。我敦促他按时吃饭,养好了因为长期画画不按时吃饭而落下的胃痛。他也监督我穿秋裤,成功的让我这个喜欢大冬天露脚踝的人,成为了养生小达人。
一切都太合适了。一切都太美好了。
笔刷的离开可能是变化的开始。医生说这已经是猫的寿命的极限了。笔刷走的那天却是阳光万里,不像是电影里难过的时候的雷雨交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