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空军歼击机之歼-5(2)
2023-07-17 来源:百合文库
中文名称:歼-5
英文名称:J-5 , F-5
前型/级:此为首型
次型/级:歼-6
研制时间:1955-1956年
服役时间:1956年
定型时间:1956年9月8日
国 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研制单位:沈阳112厂(原松陵机械厂)
参仿原型:米格-17Φ战斗机
飞机类型:单座单发喷气式战斗机
制造数量:767
主要改型:歼-5甲、歼教-5、靶-5
发展沿革首架歼-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朝鲜战争空战中面对美国空军的现实威胁,中国开始了仿制生产喷气式战斗机的工作。
1951年4月18日重工业部设立航空工业局,统一负责飞机的维修工作。1951年7月,根据中苏双方签订的苏联援助中国建设航空工业的协议,苏联航空工业专家组来到中国。1951年8月9日,航空工业局向中央报告了《航空工业建设计划的初步意见》,中苏政府于1951年10月正式签订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组织修理飞机、发动机及组织飞机厂方面以技术援助的协定》。
1953年10月24日,航空工业管理局拟定了沈阳国营112厂(1957年6月15日更名为国营松陵机械厂)扩建为米格-15喷气式飞机制造厂的总体设计任务书,其中明确了要在1957年之前,建成年产1000架喷气式飞机的制造厂,并完成第一架喷气式歼击机的试制任务。
英文名称:J-5 , F-5
前型/级:此为首型
次型/级:歼-6
研制时间:1955-1956年
服役时间:1956年
定型时间:1956年9月8日
国 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研制单位:沈阳112厂(原松陵机械厂)
参仿原型:米格-17Φ战斗机
飞机类型:单座单发喷气式战斗机
制造数量:767
主要改型:歼-5甲、歼教-5、靶-5
发展沿革首架歼-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朝鲜战争空战中面对美国空军的现实威胁,中国开始了仿制生产喷气式战斗机的工作。
1951年4月18日重工业部设立航空工业局,统一负责飞机的维修工作。1951年7月,根据中苏双方签订的苏联援助中国建设航空工业的协议,苏联航空工业专家组来到中国。1951年8月9日,航空工业局向中央报告了《航空工业建设计划的初步意见》,中苏政府于1951年10月正式签订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组织修理飞机、发动机及组织飞机厂方面以技术援助的协定》。
1953年10月24日,航空工业管理局拟定了沈阳国营112厂(1957年6月15日更名为国营松陵机械厂)扩建为米格-15喷气式飞机制造厂的总体设计任务书,其中明确了要在1957年之前,建成年产1000架喷气式飞机的制造厂,并完成第一架喷气式歼击机的试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