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公寓伟大cp续写 假如张伟和大力妈妈在同一场官司会怎么样呢?2(3)
随大同:一致
法官:辩护律师对于公诉人的证据是否有疑问
张伟:有,现场证据里有我的当事人的一件带血的衣物,经过法医鉴定,该衣服确实属于我的当事人,并且在衣服上提取到了被害人已经当事人的DNA,但经过我的当事人的口供表示这件衣服于案发时间前6个小时在别墅区外的晾晒区晾晒 在案发前2个小时衣服就已经不见,所以这件证据不足以定罪。
法官:是否有其他证据证明
张伟:经过我们的走访,当事人家中保姆确定了被告人说的话属实,另外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晾晒区处于别墅区主干道,虽然监控正在维修没有记录下来发生的画面 但来往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应该会记录下来,我们立刻联系了交警大队,交警经过查询,也确定了当事人的话属实,并且一辆车还拍到了一位身穿黑衣的男子拿走了这件衣服的画面!经过比对,这个人与我的当事人的身高 行为动作严重不符 所以这件带血的衣服不足以定罪!
法官:是否有新证据出示?
大力妈妈:有,一把带血的小刀!
作者:想知道结果吗?下期来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