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巡按白纸诉状雪沉冤(一)(3)
“状告为严究妻命事:曾节娶甘氏,结发为妻。因岳母生病,妻子甘氏归宁已经四天。后来由狠心的小舅子甘尚送回,半路却自己回了家。妻子至今下落不明,不是被谋害了,人在何处?乞求严查根源,有没有送回?是否被谋害?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切告。”
甘尚也到县衙把曾节告下:
“状告为矫命赖饰事:甘尚姐姐甘氏,嫁给了恶人曾节,琴瑟不和,以致反目。前些日子回家看望母亲,随后就送回了曾家。后来不知因什么事触怒了曾节,被他打死,又藏匿了尸身,反而抵赖说没有回家,企图掩饰罪行。从大路走回,众人亲眼目睹,怎么能诬陷说没有回去而是被谋害?请求究查根源,寻找尸身下落,死得雪冤,民不遭陷。泣诉。”
当时的曹县令把两人拘来,升堂问案。甘尚坚称快把姐姐送到家了,姐姐自己回去了,姐姐是死在曾家;曾节也坚称妻子没有回来,定是被甘氏谋害了。
曹县令没啥本事,只会用刑,而曾节、甘尚身受严刑还是坚决不认。曹县令无计可施,只好当作一桩疑案搁置在旁,并将两人一起收押在监。
半年后,上边一位韩察院下来巡查刑狱,曾节又告诉到他那里。
韩察院接到曾节的诉状,便向他询问:“你小舅子既然说亲自送到半路,那我来问你,这条路中间有没有别的岔道?”
曾节答道:“左边乃是条大官路,大约三里可到高仰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