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团妻向‖冬眠.虐(2)
接到某公司的邀请后,我不带犹豫的便立即同意了。和偶像合作,这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情。当我满怀欣喜进入公司时,职员眼神里的诧异,私底下无意的讨论,以及我见到他们时他们的表现,无一不在向我说明着一个对我来说狗血的事实,我和沈汐长得实在太像了。
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我的脸上多了几颗痣,却也无伤大雅。所以当他们提出恋爱的时候我很欣然接受了,和自己的爱豆恋爱,哪怕是替代品也超满足了吧。
我们没有公开,因为他们的心始终在沈汐身上,我知道,所以我也不闹。我只要乖乖扮演好一个替代品的角色就好,时间一到,我就该走了。
可我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自控力
从他们每个人的温柔中,我能感受到沈汐是有多么幸福又受宠。早上醒过来就被抱到洗漱间,然后再被抱到吃饭的地方,暻秀的厨艺真的很好,俊勉也总是操心来操心去,伯贤是真的很活泼,世勋的太平洋宽肩很有安全感。
我很喜欢光脚下地走,这点又和沈汐撞上了。所以每当我在没地毯的地方光脚时,他们总是假装凶我,再拿出袜子给我穿上,然后再看着我在地上走来走去。
像梦一样的场景,居然让我体会到了。我觉得自己超幸运,又觉得好悲伤。
人是贪婪的,永远不会知足的。我甚至在想,如果我先遇到他们,在他们心里的会不会就是我了?又或者,这么多天的朝夕相处,他们对我是有好感的吧?
搞笑,哪有那么多偶像剧情节,哪有什么的日久生情,有的只是我要走了的现实。梦啊,它总是会醒的。
一周前,沈汐寄来了一封久违的信。这几个大男人傻乎乎的,怕我看到,还等我睡着再偷偷看的。里面是一张明信片和几张照片,清秀的字体在上面纠缠不清,她要回来了,仅此而已,我没有难过,真的……
从那天起,我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想起来,从恋爱同居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我也该知足了。我不敢问什么不该问的问题,我想给他们留一个好印象,这样以后他们听见我的消息不会太厌恶。
我再听到他们的消息,是在回国两周后了。他们公开了结婚照,应该是怕沈汐再次不告而别吧。沈汐长得比我要再精致些,脸上的笑容流露着幸福。每个人都笑着,挺好的,只我一人难过换来十人的幸福,我还怪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