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历程与结构(2)
首领副手,有一定能力及权力。统领数人或十数人。 /分担首领事务。
阶段三
l 族长,主要要求更高的谋略、领导力、成就贡献等,武力也在考量范围;多为上代首领的老副手或是亲属。多为一片较大区域的族长,统领数百人至数千人;相当于统领数个首领;族长,首领下又有数个副手;因人数,出现了“规则条文”,要求众人遵守的规则,相应成立“调解”小队,完善以及确保规则的确实实行;成立武力小队,维护统治;成立交易管理小队,确定交易公平,裁定价值。权利,适度的个人所得;义务,引领众人生存的更好。
名誉族长,被其他首领认可而当众人代表,族长,但实际无法完全掌控各个首领。是否听令全看个人。
联盟族长,因共识集结团结,但共识崩塌就很有可能散架。
阶段四
预制规则——增加,势力组成更高发展后的建制分类。
域主,足够的原始积累,财富、资源、统治经验、追随者、支持者等;成为头脑。统治万人以上,域主下成立管理部门,可包括军事,货币,律法,生产,科技,研发,情报,教育,城市规划等,要求以及复杂程度均提高;统治较大一片区域。权力,充裕的个人所得,掌握区域的一切;义务,将区域发展的更好,生存下去。
各管理部门,域主的手脚、躯干。
经济组织,由于人数很多,且经过了长时间发展,同样有不少原始积累但不是统治层的组织,但他们在一定范围内有与域主相同的统治性。相当于空气,为域主这生命体维生。但其中也有毒。促进科技、律法、货币等等全方位的发展速度。加快价值产出速度,但大部分价值被这些经济组织掠夺(资本阶级)。体量不够,且互相间不合作时,才会完全受统治者摆布。
零散经济体,一人或数人所成立的小经济体,比如种菜卖菜,小额交易的商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