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文库
首页 > 网文

1-4【终极三国】同人文丨女扮男装当大哥的那些年(24)

老师看他这么有礼貌,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
我叫呼延觉罗·星,听说是因为我出生的那天,妈妈从产房的窗外看到一颗百年难遇的彗星降临。
她在心中暗暗祈愿,期盼这孩子能成为呼延觉罗家族闪耀的星星。
可我却从小就不是让大人省心的性子。
修比我大三岁,他做什么事都严谨认真,无论是功课还是弹琴,很少有懈怠的时候。
和他相比,大肆拨弄几下扰民噪音,就把吉他丢到一旁的我,心浮气躁太多了。
修常给我收拾烂摊子,包括但不限于:解救被我控住的无辜麻瓜,调好被我弹断的吉他弦,做我写不完的假期作业。
让我如此调皮捣蛋的根本原因是:我无论学什么东西都很快。
我能记住听一遍的曲子并完整弹奏,功课随便听听成绩就不错,异能会念基本就会释放,甚至能参考修的起手释放出神风斩。
12岁初一时,我溜出学校看乐队演出,又被老师抓住。
老哥问:“你怎么溜出去的,又把保安定住了?”

1-4【终极三国】同人文丨女扮男装当大哥的那些年


我撇撇嘴:“定住还要解,我怕会忘掉……就直接用摄心术让他走远了。”
“你说什么?”这次修异常震惊:“你学会了摄心术!”
摄心术是我们家族的能力,我用起来和其他异能没什么不同,却一下在铁时空炸开了锅。
我打破了呼延觉罗家族的记录,一朝被誉为天才。
其实摄心术和别的咒语对我来说并没什么两样,我从小就喜欢定别人,可能这个修炼方式比较有用。
从小家族中的人都嫌我淘气、不服管教,如今却都对我另眼相待,心底着实有些扬眉吐气,觉得自己是天选之子,更不认真学习了。
那时年轻人当中盛行摇滚,我也会三脚猫的电吉他,基本功很差,根本比不上修。不过外行听不出来,总是能出点风头。
我天生不怕冷,春秋也穿着破洞牛仔裤和白色短袖,行动也方便。
同学们爱追摇滚明星,十个里面有八个是喜欢修的,还问我喜欢哪个?
我其实并不喜欢搞音乐的男生,看乐队演出只是单纯喜欢音乐罢了。

1-4【终极三国】同人文丨女扮男装当大哥的那些年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