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苏联人的他在美国的酒吧里倒也真是完全的放飞自我。
“哈哈哈…人生就应该这样啊!真是苍天有眼!从小到大,老子因为你们痛苦了二十年!整整二十年!没听说过因果报应吗?狗东西,信不信老子杀你全家啊?!”
他的脚下正踩着一个中年男人的脑袋,约莫五十来岁,满面红光一身肥膘,身材臃肿得就像一个巨大的酒桶,却在菲利克斯的脚下动弹不得。
他名叫强森,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而且还是盟军驻守顿涅茨克的一员,跟随大部队一起犯下了诸多的滔天罪行,更可憎的是这家伙还是个坚定的红脖子麦卡锡主义者,更是最狂傲自大,最该死的种族主义右翼!!!
可以说这种人就是最典型的美国佬了!!!
“就是你来过顿涅茨克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