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探案实录:狠父虐杀两岁稚女
2006年9月,律政司司长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对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作出以下指示:
检讨儿童或易受伤害成年人,因照顾者非法作为而死亡或严重损伤,个案中的刑事法律责任,提出适当改革建议。
法改会成立了,「导致或任由儿童或易受伤害成年人死亡个案小组委员会」(简称小组委员会),由资深大律师金力生出任主席,研究相关法律现况并提出建议。
2007至2017年期间,香港录得超过一万宗虐待儿童个案,2017年,社会福利署录得947宗。
2006至2013年间,香港共有891名儿童死亡,其中49宗死亡个案归因于儿童遭袭击,当中36宗致命袭击个案发生于儿童家中,最大组别是一岁以下婴儿(17宗)。
2019年5月,小组委员会提交报告,建议:受害人因有关非法作为或忽略而死亡,最高刑罚应是监禁二十年,受害者受严重伤害,最高刑罚应是监禁十五年。
小组委员会列举的案例中,包括在2003年发生,两岁女童伍颕心虐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