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维介质同人《奇遇》第一章 进山(2)
夏至日一过,太阳落得就快了许多。这片森林一直是摄影胜地,每年都有许多和我一样的摄影师和观星者来到这里,共同观赏这自然之美。这林子一年四季都不一样,春季生机盎然,夏季树深林绿,秋季层林尽染,冬季峭寒肃杀,景色奇美,绝对是一个好地方。不过这些景象我见不到了,因为我真正进入这片森林时,太阳早穿过了黄道,森林的黑夜开始了。
森林毕竟是森林,从外面是看不出变化的,只有在里面才能明白什么叫“遮天蔽日”。随着太阳收起它的最后一缕光线,森林几乎是瞬间黑了下来。如果是第一次看到这个景象,吓尿裤子也有可能,不过因为长年进山而几乎变成半个探险者的我,倒反而不感觉害怕:这才是适合观星的天象。我沿着自己四个月前进山的路行进,但我一下就觉得不对劲:太茂密了。
说起来,这座山丘曾经有个传说。据说第一批进山测绘的考察队,用了一年多才完成了这里的地图绘制,而这里方圆只有十五平方千米。后来有个队员酒后吐真言,说出了真相:每到晚上的时候,他们的图纸总是会无端消失,第二天检查的时候,就会发现地上有一些小洞,用手一掏,已经被撕碎的图纸就会“重见天日”。当然事情并不是这样的,我父亲有一位在市测绘局工作的朋友,他总是把这故事挂在嘴边,因为他末尾总有一句“说白了,就是那队人细皮嫩肉的,爬山哪爬得动啊,走走停停,不花这么久才怪”。这故事我听了不下一百遍了,连细节也都记住了。在他的叙述中,那支考察队进入森林的那一年,森林不知为何特别茂盛,甚至到了初秋依然是遮天蔽日。这么一想,我不禁心里有点发毛:这林子至少也有一两万年了,藏风聚气,养出些有灵性的东西,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
在这样的胡思乱想中,我已经走过了数百米的距离,前方就是那片小平地了。我从背包里掏出“尤里乌斯”——一盏陪伴了我十几年的冷光灯。我扫净地上的落叶,把背包里的望远镜和相机拿出来放在地上准备组合。简单调整一下焦距,我就看到了“珀尔休斯之弓”,这里观星实在再合适不过了。我把相机和望远镜装好,然后就是整夜的等待——等待天上的众神从穹顶之上降临到我的相机中。我把背包里的东西拿出来,扎了一个小宿营地。当我弄好了之后,已经是月上中天了。洁白的月光洒在森林里,周围一片寂静,只有林间的微风轻轻吹拂着我的面颊。这仿佛是梦一般的场景,我轻轻哼唱起一首俄国民谣,尽管歌声并不很动听,但伴着这个景色,几乎使我忘记了自己还在滚滚红尘当中。
忽然,我听到自己的东北方传来了一阵骚动,打断了我的吟唱。那东西似乎运动得很快,但我判断不出是什么动物。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个场景,但我并不慌乱,因为我背包里有一把从国外黑市上买来的伞兵刀,并且早已开锋。这把刀平常是我用来切西瓜的,因为它还未见过血。“看来,这把刀今天得见血了。”随着声音的逼近,我把手中的握得更紧了。
森林毕竟是森林,从外面是看不出变化的,只有在里面才能明白什么叫“遮天蔽日”。随着太阳收起它的最后一缕光线,森林几乎是瞬间黑了下来。如果是第一次看到这个景象,吓尿裤子也有可能,不过因为长年进山而几乎变成半个探险者的我,倒反而不感觉害怕:这才是适合观星的天象。我沿着自己四个月前进山的路行进,但我一下就觉得不对劲:太茂密了。
说起来,这座山丘曾经有个传说。据说第一批进山测绘的考察队,用了一年多才完成了这里的地图绘制,而这里方圆只有十五平方千米。后来有个队员酒后吐真言,说出了真相:每到晚上的时候,他们的图纸总是会无端消失,第二天检查的时候,就会发现地上有一些小洞,用手一掏,已经被撕碎的图纸就会“重见天日”。当然事情并不是这样的,我父亲有一位在市测绘局工作的朋友,他总是把这故事挂在嘴边,因为他末尾总有一句“说白了,就是那队人细皮嫩肉的,爬山哪爬得动啊,走走停停,不花这么久才怪”。这故事我听了不下一百遍了,连细节也都记住了。在他的叙述中,那支考察队进入森林的那一年,森林不知为何特别茂盛,甚至到了初秋依然是遮天蔽日。这么一想,我不禁心里有点发毛:这林子至少也有一两万年了,藏风聚气,养出些有灵性的东西,并不是多么困难的事。
在这样的胡思乱想中,我已经走过了数百米的距离,前方就是那片小平地了。我从背包里掏出“尤里乌斯”——一盏陪伴了我十几年的冷光灯。我扫净地上的落叶,把背包里的望远镜和相机拿出来放在地上准备组合。简单调整一下焦距,我就看到了“珀尔休斯之弓”,这里观星实在再合适不过了。我把相机和望远镜装好,然后就是整夜的等待——等待天上的众神从穹顶之上降临到我的相机中。我把背包里的东西拿出来,扎了一个小宿营地。当我弄好了之后,已经是月上中天了。洁白的月光洒在森林里,周围一片寂静,只有林间的微风轻轻吹拂着我的面颊。这仿佛是梦一般的场景,我轻轻哼唱起一首俄国民谣,尽管歌声并不很动听,但伴着这个景色,几乎使我忘记了自己还在滚滚红尘当中。
忽然,我听到自己的东北方传来了一阵骚动,打断了我的吟唱。那东西似乎运动得很快,但我判断不出是什么动物。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个场景,但我并不慌乱,因为我背包里有一把从国外黑市上买来的伞兵刀,并且早已开锋。这把刀平常是我用来切西瓜的,因为它还未见过血。“看来,这把刀今天得见血了。”随着声音的逼近,我把手中的握得更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