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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与征服-自然之子(2)

远远看去,像一条直立起来形状短粗的毛虫,让不少初见者产生一种汗毛倒竖的不适感,甚至多次目睹也难以彻底消除。
有些原本挺拔粗壮的大树,则变得扭曲畸形,遍布着脓疱和肿瘤一般的软质囊肿。明明是不会动的植物,却经常能看到那些囊肿薄薄的外皮下,似乎有千万只蛆虫在涌动。不知何时,就会从囊肿的破口处,喷出一股绿色的浓烟。浓烟比空气略重,但在飘散到地面上之前,会随风飘到很远。直到落地后,你才会看清,那其实不是什么浓烟,而是类似孢子或种子一样的绿色粉尘,在阳光的照耀下还会反射出剔透的细碎绿光。
突然,从废墟间窜出一道小巧的身影,待其停下来后前肢收起后脚站定,才能看清是一只兔子。
它的皮相有些惨,毛发凌乱沾满灰尘,身上有大块脱毛溃烂的伤口,但却没有流血化脓的痕迹。伤口内不是血肉,而是类似玻璃的绿色半透明硬块。它的眼睛也偶尔泛着绿光,机警地扫视着周围的一切。
灾难过后,大批动物死亡,少量存活的动物为了适应突变的环境也产生了各种变异。

命令与征服-自然之子


像这只兔子,虽然看起来有些凄惨,实质上身体机能却因为那些绿色硬块得到了大幅度的强化,无论感知力量智力和身体强韧度都和过去不可同日而语。
“嘭!”一声闷响,兔子像被无形的巨力击中向它的右后方飞去,砸到一截断墙后落到地上。
“再强化也还是兔子。”
里奥·亚崔迪抖了抖身上的沙土收起狙击枪站了起来,瞧了一下枪口的易拉罐消音器,不无惋惜地说道,“还是不耐用啊,这才放了几枪啊”。说完背起枪悠闲地向兔子走去。
现在是什么时间了,又是何年何月何日?他并不关心,印象中除了五岁生日那天吃过一块过期的奶油派,收到了一本名为《沙丘》的破书,就再也没有对时间的准确记录。
奶油派什么味道早就忘了,大概很甜带一股怪味,毕竟是蓝区老爷大发慈悲施舍的救济品。书的内容也早就记不清了,只知道自己的姓是他那个把那本书吹上天的老爹起的,他老爹甚至连自己的姓都不要了只为给他起名字。书的情节大概是未来人类征服了各大星球,围绕着一种外星香料,在各星球间与各种族勾心斗角纵横捭阖的故事,被他老爹称为是人类最伟大的科幻小说。

命令与征服-自然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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