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在人间
现在是晚上8:35,我刚看完豫章书院的新闻,放下电脑,又想起最近发生的两三件事情,想说下自己的感受。
起因是,上周我无意间读到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两个小时的时间我从一开始逐字逐句的细读到最后囫囵吞枣的结束,合上书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这本书我大概再也不会翻开了。
《活着》于我来说这本书并不励志,反而让我接连几天都睡不好觉,我在想是不是自己太敏感,故事小说终归是假的,但我又知道书里说的都是“真”的,而那种感同身受让我痛苦的同时备受折磨,接连几天辗转反侧。
又隔了几天,和人聊天时,他偶然提到自己不想结婚,当然我是很乐意倾听,所以在他无意中提起时,我就自然的顺着让他分享自己的爱情。他也毫不避讳的慢慢讲起来。说自己在24岁干了一件疯狂的事情,他疯狂的爱上了一个姑娘,为她买包、陪她看演唱会,可以说倾其所有,当然也包括全部家当。他为了撑起姑娘的消费就去贷款,一个月之内成为了lv、香奈儿等一众大牌的会员。他的原话是“只要她的眼神有停留,这样东西隔天就会变成礼物送给她”。朋友的做法可能是抄袭了某个偶像剧情,但不得不说是部分女孩所期待爱情的样子,他又接着讲。说他们在一起一年多还只是拉过手而已,包括对方喝醉了他也只是帮忙送回家。“别人都说我傻,你觉得我傻吗?”他讲着讲着突然停下来等着我的回答。我说“他们只是没你勇敢”。这是我的真心话。他说自己是真心喜欢她,对方不愿意的事情为什么要强迫她,每天见到就已经很幸福了,所以后来女孩不喜欢他了,他也像开始一样勇敢的主动提出了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