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以前写的一个emmm。。(丧向病娇向)(2)
后来,我们偶然在下班的地铁上遇见,你说:“你走吧,以后不用联系了。”我笑了,笑着点了点头,就像我第一次遇见你一样。很快你到站了,尽管我还剩四站,但我还是像很久以前一样也下了车,不过默默地跟着你,再也不在你身边了。今天我穿的是一条白色的裙子,雪白雪白的,因为我喜欢红色。今天背的包也是白的,红色封面的日记本也放在里面,整整齐齐的。
你打开了自己的家门,而我则悄悄地捡起早已放在你家门口,反射出银色的刃光,的东西。
为了你我学习了很久很久的人体解剖,有时候走火入魔了都会在自己身上拿着手术刀,试试怎样割,割哪里最疼。我经常穿着厚厚的红色长袖毛衫,以前你总笑我,现在你总骂我。我甚至去背了地铁路线,摸索了开你家门锁的方法,研究了三大杀人魔的作案过程,这样下去我估计都能成为个小有名气的人哩。用大笔工资买了药,正准备今天用哩。我想,为你准备了那么多,你总该给我点回报吧。
“叮”开了锁。清脆。
“嗒嗒嗒”脚步声。杂乱。女式皮鞋。拖鞋。
喜悦吧,起舞吧。在我滴血的刀尖下,歌唱吧。
9月
服安眠药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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