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寒》1(2)
冯春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有的时候他对上同学刷题刷多了的无神的双眼,会发现同学抬起嘴角硬挤出一丝微笑,而自己甚至做不出一点表情。冯春觉得自己比周围的每一个人都麻木,所以他每天最早一个来,最迟一个走,这样才不至于有太多的交流和情绪流露。他没法不去想父亲,那个从小抱着他看电视、爱和他讲武侠故事,偶尔还会吹吹笛子的父亲,仿佛就在一个眨眼的瞬间,就突然离开他了。
冯春的爸爸是个厂里的老员工,当年也是天之骄子,北大化学系毕业,婉拒五百强外企以及政府的工作机会回到家乡的小城。家里人以为他是要干一番大事业回报故土,哪知道进了厂里就再也没出来。去世的时候,他爸是厂里的车间主任,一辈子只升了两级。
在外人看来,冯春他爸是白瞎了北大的学历,不思进取,直到三十岁才攒够了钱买套小房子娶了媳妇,根本不是他们想象中读书读出去的样子。可是在冯春记忆里,他从来没有看到爸爸沮丧过,每次爸爸下班回家都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每次吃完饭,他都会捧着一些被翻得发黄的书来来回回地看。他还在本来就不大的家里装了一个大大的书橱,里面塞满了奇奇怪怪的传记,又是射雕又是屠龙的,这让幼时的冯春一度十分怀疑爸爸想做一个猎人。
当然,这些书的利用率并没有多高,因为妈妈不看,冯春也不看。妈妈是一个普通的劳动妇女,当年在厂里被爸爸的一首诗骗到了手,直到现在她也不知道那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是冯春他爸在看李莫愁被烧死的时候拿铅笔偷偷记下的。在妈妈眼里,爸爸是“文化人”,而“文化人”是浪漫的,没钱不要紧,只要浪漫就会让生活变得开心。
冯春也不知道“文化人”爸爸是怎样通过浪漫让生活变得开心,因为爸爸每次吃完饭筷子一丢就拿书来读的时候,也没见着妈妈有多开心。但总之,他也沾上了爸爸“文化人”的坏习惯。只不过他没喜欢武侠小说、他弹上了吉他。
在他后来的大学同学一窝蜂挤着去学吉他想要泡女生的时候,冯春已经是弹了五年吉他的老人了。初二那年,他跟妈妈软磨硬泡,想要钱买一把电吉他。九十年代正是中国摇滚的黄金时代,黑豹、唐朝,这些只存在于后代回忆中的名字都曾在那个时候真实而绚烂地绽放过。冯春受到摇滚音乐的影响,发型变得不羁而飘逸。这让他每少被妈妈数落,不过老爸却很欣赏他的新发型,认为“颇有梅超风之韵”。要钱买吉他的事妈妈不同意,因为一把电吉他不便宜,可是爸爸却拍着胸脯保证说,儿子你放心,明天就给你弄一个过来。
吉他弄倒是弄了,就是电吉他给弄成了木吉他。在几次搭着圆润的木吉他音色嘶吼失败后,冯春成功转型为一名浅唱低吟的北宋歌手。当然,“北宋”这个词是爸爸给他加的,说是宋词可和唐诗并列,又分婉约派和豪放派什么的,冯春每天唱那么些感伤的歌,正符合“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