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抗英灵之书(8)
8月9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发表《对日寇的最后一战》声明,号召中国人民一切抗日力量立即举行全国规模的大反攻,与盟国一起对日本进行最后的决战。8月10日、11日,中国共产党延安总部向八路军、新四军、华南游击队连续发布7道反攻命令,并限令敌伪向中共武装缴械投降。
1945年8月14日,中国与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15日,日本照会中、苏、美、英四国,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15日正午,日本裕仁天皇通过广播发表《终战诏书》,宣布无条件投降。
中华民族在抗日战争中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是也因抗日战争的胜利在国际社会占有了一席之地。
据中华民国国防部1946年统计,日军损失48万3708人,而伤者更达193万4820人(中华民国国防部1946年统计)。国民政府军作战伤亡322万7926人、病亡42万2479人,总计损失365万0465人(此数字不包括台湾省、东北地区和解放区军民的伤亡数字。)
《中共抗日部队发展史略》记载:中共抗日部队人员损失共计58万4267人,其中伤29万0467人、亡16万0603人、被俘4万5989人、失踪8万7208人。
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平民则约有900万死于战火,另有800万平民死于其他因素,9500万人成为难民。而据蒋梦麟的回忆录称有1400万壮丁被拉夫后死于饥饿疾病。另有估计中国抗战直接人口损失可累计之估计数为2062万人,合可累计之战争直接伤残人口,军民伤亡最低限为3480万人;同时,还有估计认为,中国抗战直接伤亡人口合计可能在4100万上,合战时失踪被俘等项数字,战争直接给中国造成的死亡、伤残及失踪等项人口损失共计超过4500万人;而从人口损失的角度看,抗日战争时期中国人口损失总数应在5000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