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颗钻石(三)(2)
处理完鲨鱼、补好网已经是晚上七点。七点到九点是渔工的“娱乐时间”。如果船长有存货,还会给他们点“优待”——一些劣质啤酒和香烟。登盛不抽烟,但他会把发下来的火柴存起来。他是组里的“开心果”,经常会在房间里给大家表演模仿秀。几平米的房间,却挤了十几个人。登盛的模仿秀只能站在墙角一小块,其他渔工挤着前头看他,他总能将大家逗得捧腹大笑,然后大家喝点啤酒、抽点香烟。到了九点,组长阿叔会把房间铁门锁上,熄掉蜡烛,让大家去睡觉,半夜两点多再把他们喊起来,三点正式开工。
登盛对从鱼腹中得到的纸笔格外珍惜。等阿叔离开后一段时间,他开始借着积攒的火柴点燃剩下的一小截蜡烛开始写日记。“曾经的我想做记者。老师说记者就像是万能的,可以完成很多事。做记者后我可以治好爷爷奶奶,让弟弟娶个好老婆,我也娶个吧,然后生好多小孩,爷爷奶奶喜欢。”
这样子的“偷偷行为”持续了五年,有时会因为蜡烛不够或者太累睡着而中断一两天。登盛的脸开始长满胡子,每天早晨必须用刀片粗略地刮刮,就像刮鱼鳞一样。他有时也能像五年前那样好运气从抓上来的鱼肚子里得到一些本子。他把这些都放在船的一角用石子压着晒干,攒起来继续写。回家的机会似乎越来越渺茫,不断有新的孩子被骗来捕鱼,他还看见过在船上病死的,听说就是用一条小船把尸体运到荒郊埋了,在上面立个小木牌,写的是船长给起的“泰国名字”。从当初仅存的一丝希望,到如今的彻底绝望,登盛的开朗一点一点褪去,开始变得沉默寡言。他不再敢奢望能逃出这个“牢笼”,晚上短短的写日记时间是他唯一能做的精神寄托的事了。
又过去一个五年。由于常年的海上作业,登盛皮肤黝黑泛红,皮脱了一层又一层,双臂很粗壮,但双腿却如两根细棍。身上套着的白背心和牛仔裤只有烂到不能再穿了才有新的。组长阿叔依旧说着:“好好干,马上就回家”。“放屁的鬼话。”登盛心里嘀咕,但依旧表现得比谁都要勤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