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b站评论区改轻小说这档子事》
那一年,我9岁,她11岁,我告诉她将来要娶她,她也很调皮的回答我:“好啊”!
那一年,我12岁,她14岁,她高我一头,我抬着头说我喜欢她,她怔怔听着,没说话,便转过头去,不再望我。
那一年,我18岁,她20岁,我已经在外工作一年了,她还上着重点大学,我再也说不出口我喜欢她,因为我觉得自己根本配 不上她,我把想对她说的话,留给了自己,等我配上她的时候,再全部告诉她。后来四年里,我再没有机会见过她,听说她已经工作了,我更关心的是,她是否已为人妻,已为人母。
我的事业渐渐走向正轨,再也不为钱所窘迫。
当我再次见到她时,是在东莞,是在昏黄的房间,只有我们两个人,沉默了良久。她开口了:“八百,看你是熟人,就收你五百”。我尽量让自己不再颤抖,我说:“跟我走吧”。
她目光呆滞了一下,随即闪烁了一下,然后又像 一团火熄灭了一样,说:“我配不上你,我只是一位小姐,我还有客人,没什么事 ,我先走了”。她就匆忙的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