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彦俊|和他同居的412天•序 //同居向//半现实向(5)
你看都没看合同,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字!
“你确定不看看?不怕我把你卖了?”
“我爱豆是啥样的人我还不知道啊!”
他低着头在笑。
“好,合作愉快。”他站起来向你伸出手。
!!!爱豆的手我能握么?这么好看的手!
算了还是握吧!
这手!!!!!人间极品!手指好细!
午饭后,7个小姐妹走了,他的助理问你是到酒店把行李收拾好就搬过来,还是先回一趟家。
“啥?什么?搬哪去!不是,你们真的要卖我啊!”
“去林总家啊!你没看合同吗?”
“蛤?我要和他同居吗!”
“是啊,合同上说了,412天的共同行程,住他家啊!不然你住酒店啊!这412天就是你的练习周期,这期间你的表现也就决定了你会不会是公司签下的第一个艺人。”
你的大脑宕机了好一会,才憋出一句话
“所以说我要和你们林总同居,和他住一块412天?”
未完待续~
新的连载,希望大家喜欢,这一篇主要是吧事情引出来,字数有点多……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