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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专栏三周年——我与文字的那些事儿(2)

终于,在大概暑假中下旬的时候,我下定了决心,把一个从一年级起就在用的小破书桌,搬到爷爷的卧室,每天下午开着空调,一动不动坐在那里写小说。
那个时候我看完了比利时的著名连环画丁丁历险记,在学校里又有订阅杂志快乐大侦探,因此我把我的题材选定为悬疑冒险类的,我把一些侦探故事里老套的案件和丁丁历险记里一些经典情节揉了进去,再加上一些自己简单的描写和创意,就写成了我的第一篇小说——鸵鸟疑案。
至今还保留着当时的全套连环画
我花了大概四个下午的时间,去完成了我这篇小说,讲述了一个走私团伙利用鸵鸟的习性走私钻石的故事,将近全篇五千字,都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出来的,就写在我们学校的作文纸上。
平心而论,那不是一篇优秀的小说,情节老套,细节雷同,说得难听点就是一个纯粹的缝合怪,但是这件事情依旧算是一个了不起的小小成就,毕竟在那之前我从未写过千字以上的文章,小说也是第一次,就初心者而言,我做的还不错。

b站专栏三周年——我与文字的那些事儿


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三流小说能产生不小的影响。在我写小说的时候,我爷爷一直在房间里陪着我,他生前对我写出小说这件事一直赞不绝口。开学之后,我把小说带到班上展示,也引来了老师的称赞,老师甚至在墙壁上开了一个版块,让同学们一起来写小说。那段时期,班上涌现出了很多“大文豪”,他们有的在小说中调侃班上的“桃色新闻”,有的着力于描写恐怖阴森的“伦理故事”,甚至有的拿我拖更这件事开涮(笑)。总之,那应该是我小学生涯中色彩最不一样的时光,也是我与文字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接触”。
可惜的是,在那之后我有尝试着写出那之后的新故事,取名古墓疑云,但是根本没有原创经验的我,最终只写了一个开头就没了下文。我那篇小说的原文早已不知所踪。而我的爷爷,也在三年前过世了。
后来,我上了初中,在小学时候尚属优秀的我,在初中一下子掉到了中游,如此巨大的落差,加上并不擅长社交生活的性格,使我的初中生活算不上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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