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几把写的第一篇——约定(2)
原来是一个人类孩子误入了这个森林。就这?只是一只小猴子,它打了一个响鼻,就算拿了个看起来有点威胁的弯弯的铁块,也不值一提。
看我吓一吓他,让他屁滚尿流、连滚带爬、落荒而逃。
它全神贯注、全身紧绷,它将头压低,尽量隐匿于灌木中,静待袭击的最好时机。
嗯?
不对。
爷的头抬不起来了?
我靠?
???
此时一只手轻轻放在这只大猫的天灵盖,手的主人微笑着用另一手示意它安静。
ok,爷怂了。
格里芬在森林里迷路了。
他其实是被朋友们哄骗到森林里的,他们和格里芬说来森林里冒险,然而走到了深处,“朋友们”开始组织分头行动,而跟他一组的同伴又借口小便丢下了他,只留下他一个人茫然不知所措独自啜泣,但是哭是没什么用的,格里芬就只好独自寻找回家的路,但是,他迷路了。
他走走停停,从早上,又乏又饿,除了带了一把家里采药用的镰刀来防身,他跟着同伴到山上来什么也没有带,他已经到了山穷水尽时了。
这时,一声虎啸吓得他一个激灵瘫坐在地上。
从侧方灌木丛中慢慢走出一只巨大的老虎,老虎背上坐着一个人。
“小朋友,你怎么到这个地方来了呀?”
莫大叔轻笑道。
老虎不满似的打了个响鼻。
格里芬觉得自己一辈子可能都不会遇到这样的奇观,这种事只可能从吟游诗人们、走在刀尖上的冒险家们以及贵族老爷们的口中听到,然而遇到了。
莫大叔看着这孩子,骑着大猫转了一圈,又开口道
“你叫啥?会说话吗?”
格里芬愣了一下,咽了口口水,忙不迭地回到。
“我……我叫格里芬,是……是在山下哥斯莫村的人,我……在森林里迷路了,求求你,帮帮我……”
“……用不用吃点东西喝点水?”
“不用那么着急,我送你下山很简单。”
“好吧……”
莫大叔翻身下虎,从行囊中取出一块饼和一袋水。
“说实话,水已经臭了,但还是能喝。”
小格里芬小心接过食物和水,背靠着树,蹲坐在地上,低着头,慢慢吃了起来,不时用眼睛的余光打量着这个仿佛从故事中走出来的男人。
这个男人头发乱糟糟却完全没有寻常冒险者那种放任不管式的一头油腻,目光柔和,他有着坚毅的下巴、宽阔的肩膀,一身寻常亚麻布衣服外套着一层严重磨损的皮甲,皮靴与青色的斗篷也损坏得严重,好像经历了一场漫长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