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
清明节,又称祭祖节、踏青节、行清节、三月节等,中国传统八大节日之一。
清明是一个很特别的节日。并不是由于它有多么的声名显赫或是广为人知,这种特别在于它的自身——它拥有着在其他传统节日身上较为少见的“二重特性”——它既属于文明,它又归于自然;它既充满肃穆,它又保持活泼;它是死,它是生;它是对于过去的祭奠,它是向着未来的萌发。而此次对于清明的介绍,也会时刻与这种二重性所关联,并由此衍生出一些感悟与思考。
首先关于清明,它具有着人文和自然地双重特色,说得更加简单明了一些,就是它既是“节日”也是“节气”,既是主观规定的也是客观总结的,也正是这样的特点造成了清明拥有的二重性。
说到清明,我们最先想到的活动就是扫墓和踏青,祭祖和郊游这两种完全无法关联的活动在这一天被共同提上了日程怎么想都有点令人摸不着头脑,甚至有很多人不明白应该带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来过清明,也出现了关于“是否应该祝『清明快乐』”的讨论。这种看上去很矛盾的现象也是清明特色的体现。
作为自然节气的清明,是“二十四节气”之一,作为上古农耕文明的产物,它不仅在农业生产方面起着指导作用,同时还影响着古人的衣食住行,甚至是文化观念。斗柄从正东偏北(寅位,后天八卦艮位)起始,绕东、南、西、北旋转一圈为一周期,谓之一“岁”。当北斗七星的斗柄指向正东偏南的“乙”位时为清明节气。清明这一节气,万物皆洁齐、生气旺盛、吐故纳新、气温升高,水份充足,大地呈现春和景明之象,天清气明,故称“清明”。此时正值仲春与暮春之交,正是生命萌发、万象更新的时节,活泼而充满生命力,十分适合郊游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