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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闲案君不离(上)(江澄X北堂墨染/萧璿,结局篇)(3)

次日堂审应讯,荀钰端坐正中主位,萧璿提着手镣脚铐,从容静立,淡然一笑。
“吾之罪,今日自陈一切,绝无虚假与隐瞒……”
萧璿神情平静如水,将前尘过往娓娓道来,言者坦然,听者沉默,交代清楚之后,御史台长令史王宽,将供词记录拿到萧璿面前,萧璿提笔签字,按下手印,审讯就此结束,萧璿还押府司西狱,听候圣裁御判。
洛阳皇城,章台宫,朝阳殿,秦帝佐奕的御案,翻开三法司呈上的奏本,以及两册厚厚的证词堂审记录,抬头望了一眼,荀钰神情自若寻常,躬身行礼。
“恭请圣裁……”(荀钰)
“为何以旧例为准……”(佐奕)
“启禀陛下,罪臣萧璿之案,发生之时,陛下尚未立朝,此为其一,再则,撇开其他因素,无论放之过去或当今,此案不过一桩风月桃色之闻,倘若涉案者是官卖家奴,此事莫说有罪,连‘过’都算不上,无非私德有损,于名声不善,但是因故涉案者,本为良民,故确有其罪,江宗主又于朝廷危难之时,义举襄助,萧璿此罪不可免。”

浮生闲案君不离(上)(江澄X北堂墨染/萧璿,结局篇)


“量刑呢……”
“既为前朝旧案,依据案发之时刑律,私刑有功于社稷之良民,淫逸,其两罪,判杖四十,黥面,流放千里为囚十年,但是萧璿犯案之时,为郡王之尊,故以八议之法,议亲,议能,议功,议贵,免除黥面,量刑减半,故判杖刑二十,发配五百里之外江夏郡劳役五年。”
“萧家弊案,如何定谳……”
“萧家另涉数桩大案,所有家产必然充公,萧璿也在株连之中,还望陛下恩旨特赦,念其功在社稷,又是庶子,并未涉入萧家弊案,将萧璿削爵除籍,其母北堂氏遗留之私产,待刑满之后,予以归还。”
“其他人呢……”
“其弟萧玴为嫡子,直接涉案,不可赦,其幼弟萧璟,未涉案,生母并未正式纳入府邸,依据《户律》及《秦令》之规定,只能算是养在外宅之别子,既非萧家之人,自是不作株连,萧璿膝下唯有两女萧涴、萧滢,尚未及笄,皆为无辜,还有嫡脉同宗堂弟萧瑀,以及同宗异族旁支的长林郡王府,亦可归入无罪赦免之列,还请陛下恩宽,不若与萧璿一并酌情处置,另外其他诸人,尚待查实罪证。”

浮生闲案君不离(上)(江澄X北堂墨染/萧璿,结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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