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是文学创作呢
这个问题,有些无聊,并且枯燥。困惑很久,对于我自己,怎样才算文学创作呢?
依然来解题,又从哪里开始解呢?竟然在开头陷入困境。
如吾这般粟粟之小人物,写过二三文字,被人知晓的可谓无有。早前在起点中文网上写过几万字的小说,回想起来都惭愧。不过是对所谓恋爱的臆想罢了。一个从未谈过恋爱的人,描写恋爱的场景,就像舔着麦芽糖在幻想爱情的甜蜜,尽管都是甜蜜,但能是一样吗?再打个比方,就像是用明亮的眼睛,观看潮湿的心灵,得到的是呻吟出来的争鸣。如此思量所谓的创作,扼杀了继续写下去的愿望。
害怕活在制造出的虚幻里,可焉知虚构出来的文学作品不是一种真实?基于这样的反问,曾多次进行过思考,并得出了肯定的回答。隐约记得,有人认为诗人是极度追求真实的创作者,或者说他们是在追求对世界宇宙所隐含的真谛的描摹。天呢,这样的思索太过深刻了啵?不,这也不算是我的思索,是印象中从书籍里转述出来的涵义。
如果像写论文那样进行下去,便又会僵住。怎样才算是文学创作呢?
诗歌、小说、戏剧文本、影视剧本、文学论文、散文,诗词等等,都属于文学创作吗?必然会有人把“文学论文”揪出来,这似乎也没有什么疑异。那么如果再写下去,此番必然是关于文学的论文了吧?
为什么一定要往文学上凑呢?日记,书信算不算文学呢?早先还有人写信,即时通讯的发展让我们渐渐失去了这种表达的形式。
曾几何时,多想给爸爸妈妈写信,说一说自己的心底话,也曾经写过永远都没发出去的信,给爸爸妈妈。那时候的拳拳之心多么诚挚温柔。那些充满爱意的话,一定能感动父母的心吧,因已然感动自己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