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第七个读者》漏洞百出!?凶手每一次作案都应该被抓到!(2)
接下来看佟倩案,佟倩夜晚暴雨前高楼晾纸(我已无力吐槽,为了破坏现场不要逻辑了也要这场暴雨bug 1)与之前一样,先排查了社会关系,找不出作案动机。如果把人强行扔下去肯定会有扭打痕迹,而现场和尸体均能将此说法证伪,所以只能是认识的且有关系的人作案。邢至森推出了凶手的作案手法(让读者误以为警察也很厉害),凶手又知道佟倩要复印资料,满足条件的人有几个?知道佟倩要帮导师复印资料的有高教授,佟倩室友,和男主搬书四人。室友在寝室很好排除,高教授也有不在场证明,那搬书四人不就成了首要怀疑目标?警察找了被害人一堆亲朋却不找搬书四人?(死者死前接触的人不应该首先去排查?bug 1)死亡时间是十点到凌晨一点之间,那时候已经是要回寝了,四人中回寝的排除,没回的验证他的不在场证明,完全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不就大概率是凶手?
知道佟倩在这印资料的可就他们几个啊,就算不只吴涵没有不在场证明,把嫌疑人锁定得只剩一两个了还不能找出别的线索?而在书里警察完全没有怀疑这几个,一点对他们几个重大嫌疑犯的追查都没有(在完全找不到动机的情况下,警察都会舍弃从动机出发,而是从有作案能力的人着手追查,这个范围如此之小居然还找不到。。。)
然后看宋飞飞和贾连博案。同样的,社会关系简单,校外人员作案的可能性低。换位想想一个陌生校外人员在如此敏感时期在关寝后在校内游荡本就十分可疑,很容易被追查到,而且他还不能确定被害者两人是不是回寝室了,不知道他们的行踪,还得在学校里搜寻。。而从乙醚和绳子来看这必然是预谋杀人,哪有偶然碰见的预谋杀人?由此推出凶手大概率是校内人员,且是知道两人行踪的校内人员。(还有个极为重要的一点,校园凶杀案全国上下数年难得一见,一旦发生必然是轰动性事件,在同一个学校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了三次凶杀,这尼玛还能是巧合?还不能得出是同一个人作案的结论?如此小概率的事件偏偏同时在这里独立发生?那还真是巧上天了。文中还写的男主靠感受、靠直觉才得出是同一个人作案...bug 1)知道两人行踪的首先就是自习室的人了,只要逐个询问当时自习室所有人得出在宋飞飞和贾连博出自习室后跟着出自习室的人不就能缩小嫌疑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