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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耀文×你】非法同居(三)(3)

你发现刘耀文仍维持着僵硬的姿势背对着你,心想他应该是吃醋了。
你走上前,环住他的脖子,低下头看着他,小声笑着说:
“刘耀文,你多大了呀?”
刘耀文知道你在笑他,非常不好意思,想要挣脱你。
你却没有放开他的意思,接着问道:
“你在路上说要问老师一个问题,现在可以问了吗?”
刘耀文的表情认真了起来,转过身面对你,开口道:
“老师,我有一个心愿,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实现。”
“你说出来呀,如果老师可以办得到的话肯定会帮你。”你也不知道刘耀文是想要什么,保险起见还是加了一个“办得到”的前提。
“我……”真要问的时候刘耀文却有点不好开口,在你期待的眼神下他终于说了出来。“老师,我想要你收养我,做我的妈妈。”

【刘耀文×你】非法同居(三)


出乎刘耀文意外的是,你并没有“瞳孔地震”,而是微微思考了一下,说:
“说实话,老师也想过这个问题。”
你是一个不婚族,出于对原生家庭的厌恶,你对结婚生子没有半点兴趣。你高考后就逃离了家庭,像“上哪所大学”、“找什么工作”这种事情,你和家里没有半点商量,全是自己做主,平时和父母联系的也很少。你家不止你一个女儿,你父母也没有过多关注你,于是你们可谓是“双双冷漠”。
所以,如果你真要收养一个孩子做单身母亲,你第一个考虑到的也不是家庭的反应,而是法律是否允许。当你产生了这个念头的时候你就开始上网查询,让你失望的是,你并不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法律规定收养人年龄不得小于三十岁,而被收养人年龄不得大于十四岁,你和“三十岁”遥遥无期,而刘耀文与“十四岁”近在咫尺,也就是说,你这辈子都没有合法收养刘耀文的可能了。而且从福利院收养孩子还需要给福利院一笔几万元的抚养费,你刚出大学,一穷二白,连存款都没有。其实钱倒是次要的,总有办法,但法律法规真的无法违背。

【刘耀文×你】非法同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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