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水投稿·罪构颠倒(2)
通过对比地上的血迹与网上资料可以得出受害人死亡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再加上昨夜最后一次踩点时死者仍在世与死者的作息时间来看,受害人的真正死亡时间应在凌晨五点至下午四点左右。
卫生间传来的流水声并没有对我的推理产生多大影响,在掌握了基础线索的我戴上了手套脚套,开始在最大限度保护犯罪现场的同时尽可能的收集更多对我有利的证据。在书房的门口我找到了一枚0.45英寸的ACP弹壳,因此可以断定杀死受害人的凶器应该为他本人在上周日购买的M1911,钉在客厅墙上的暗格被人打开的画框也证明了这点,大部分持有枪支的美国公民都会选择购买这种画框用于保管这些危险品不被小偷或孩童拿走,再结合卧室内的那双拖鞋来看,凶手应该是受害者的熟人或信得过的人。从尸体姿态以及受害者电脑仍播放着电影来看,死者应该是坐着遇害的,而凶手的射击方式应该为腰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子弹以近乎水平弹道穿过死者头颅,那么既然凶手的射击方式为腰射,我由此还可以推断出凶手的身高应该和死者相差无几且有一定的射击经验。卧室门反锁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死者生前与凶手发生过争执,争执过程中死者将凶手推入卧室并锁住房门,从这里可以得出凶手应该是一个瘦弱的男人或是一个高大的女人,大开的卧室与阳台窗户其实是凶手的犯罪路线,外置空调箱上发现的脚印证明我的推理是正确的。
虽然我也怀疑过凶手是个侏儒,但我很快就推翻了这一结论,因为侏儒不可能穿下那么大的拖鞋,更别提踩在外置空调箱上去开阳台窗这种高难度动作了。在这里也许会有人问为什么死者没有发现凶手开窗时的声音和室内温度变化呢?我在卫生间中找到了这个问题答案。老旧的抽水马桶由于弹簧老化的原因可能导致水箱闸门没有自动关闭一直流水的现象,通电的高级浴霸表明死者在卫生间内的时间一直都在使用吹风功能,离开卫生间时身上裹挟的热气使他没有感到室内温度变化。
现在,一条完整的犯罪过程呈现在了我的眼前。死者在家中看电影时凶手前来拜访,由于凶手与死者关系较为密切于是死者开门接待凶手,之后死者与凶手因不明原因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死者将凶手反锁在卧室中后进入卫生间,此时凶手因冲动借外置空调箱翻入阳台并将客厅画框暗格中的手枪拿出,趁死者不备开枪将其射杀后离开。但即使这样,我依然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问题:没有人能为我作证,证明我所说的不是假话或没有伪造现场和证据,就这样,我盯着客厅内的大号玩具熊再次陷入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