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 《看那花火WeOnFire》Chapter 4(10)
“陈小姐,你找我们有什么事吗?”
“乐小姐,我也不拐弯抹角了,事情是这样的,这栋宏涛大楼了,下周四就要被彭御集团收购了,所以~所有的租客下周三前必须搬离。”
“下周三就要搬?!这也太快了吧,陈小姐,可以帮忙缓下吗?最近市道不好,我们都在找商演,如果这几天又要忙乎找房,我们时间上错不开。”
“诶,不是啊,你们人不是很多吗?一部分找商演,一部分找房子就好,这也不难吧?”
这是不难,可问题在于这些事情只有乐蓉给一个人做!她的成员们从来不管这些,包括男友,舞团团长朱逸也是。
乐蓉也不想和她浪费嘴皮子,用合同说话最公正。
“可是我们租赁合同不是写明,如果要求租客退房,需要提前半个月通知,现在一周不到就要我们全部搬离,您这不是违反合同条例吗?”
提前半个月?别说笑了,那时彭御集团虽然有意向,可是没有明确的金额协商和交接意向书,尽管她这个业主只有大楼两层的房产权,但怎么敢贸然就通知租客退房,还要把所有押金退还到租客手上,说句不好听的,万一这事不成,她不就亏大了?!
本来她都快变成负资产了,难得现在「彭御」出手阔绰,不但提前了第一次沟通的打款进程,解决她的燃眉之急,而且多余的钱还可以投入到其它有前景的项目中,对她的要求也只是一周后必须清空交楼,她当然乖乖照做,哪里会顾租客间的契约精神?
“乐蓉小姐,我希望你可以理解下现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不单是你们舞团遇到危机,我们压力也很大。而且你们退房,该退的押金我是会退给你们,甚至后半月的租金也可以还回去,一周时间已经很多了,你们趁这段时间找房子完全够的。”
房东说得倒轻松。
可是他们十几号人马,要找比宏涛更适合多人居住及练习的地方,简直大海捞针。主要宏涛他们签了三年的租约,性价比已经是三年前对比过最高的了,现在重新找房子,不要说租金比三年前的要高,即便押金到手,后面再付新房押金肯定要再垫钱。本来这期间他们就接不到任何商演,不论乐蓉跑了多少趟,联系了多少老客户,就是没有回音,现在还要抽时间找房子,一周的时间根本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