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前喜欢过我,不过我不喜欢她
“她以前喜欢过我,还给我写过信呢,不过我不喜欢她就是了”当我身边的一个男生指着他同学录上的一个名字这样随意地和我说,我只觉得讽刺
这样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既宣告了自己有多么迷人的魅力,又说明那位姑娘有多可笑
不是说你一定要喜欢她,就一定要对得起她,感情的事不能勉强,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那么多理由,你不喜欢她这点本身无可厚非
可是,你践踏的是一个女孩的真心。那样随意告诉一个本身就不是很熟的女生,自己被其他女生喜欢过,那位姑娘还写过信给你。你不觉得会让那位姑娘难堪吗?
我知道,被人喜欢本来就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这点我不否认,我也希望被人喜欢,这样可以证明自己是受欢迎的,是有优点
可是,拿这种事当炫耀资本,就很肤浅了。
一个女孩子喜欢你有多不容易知道吗,那是她的真心,她认认真真给你写信,说,她有多喜欢你,也没要求你就一定要喜欢她,可是,把她真心当作自己炫耀的资本不觉得很过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