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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第一次英雄救美果然就是以穿越为回报么?

人生的第一次英雄救美果然就是以穿越为回报么?


“啊,头好疼”,感受到有风吹轻轻过脸颊,伴随着犹如宿醉般的头疼,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望无际的金色麦田,穿透过层层彤云将地面都染成金色的最后一抹夕阳,以及远处从麦田里扑闪而起的不知名水鸟。我确信,自己大概或许可能真的穿越了。在意识到这一点后,我以比打丢塔还要快,或是是生平最为迅速的手速撸过自己双腿根部,心中不禁松了口气,还好,还在,老子还是老子。异世界穿越嘛,无论是成为史莱姆、哥布林还是大菠萝,这都可以不管,但两腿间如果发生质的变化的话,那还是趁早用根鞋带吊死了好。
站起身打量了下自己,身上穿着洗的发白的淡蓝色亚麻衬衫,一件简陋皮护胸,灰褐色的亚麻长裤,腰间挂着一把“剑”,长度微妙的介于剑与匕首之间,姑且称呼为“剑”吧,真是典型的新手村配置啊。因为没有镜子,看不见自己的脸,也不知道是魂穿还是肉身穿越,虽然看不到脸长什么样,但感觉身体上过去没太多明显变化,身高也好,手脚看上去也是自己的,反正都和往世差不多少,不曾出现那些穿越小说常有的适应不了新身体的情况。活动活动腿脚,也没有明显的不适应,应该是说是前所未有的轻松,虽然头还在疼,却没有过去那种成天昏昏沉沉的感觉,因长期坐办公室而导致的腰椎神经痛也完全没了,感觉全身充满了力量,如果非要说是什么感觉的话,只能套用某知名动作明星的经典台词——我要打10个。

人生的第一次英雄救美果然就是以穿越为回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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