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江就《魔道祖师》诉“藏书馆”裁判文书原文。
“……通过原告举证晋江文学城发表的涉案作品截图介绍可见,涉案作品将男性之间恋爱作为文章中心、主旨甚至是卖点;而网络出版物的一部分读者为未成年人,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健全,作品传播后将诱发未成年人模仿,故此作品不宜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按照法官的道德取向,是不是晋江的原耽频道要取消了?只是本人的一个思考哈,下面是裁判文书原文
北京晋江原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市简帛图书馆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文搬运;对于隐私如作者真实姓名之类的删掉】
(2019)京0491民初8273号
原告晋江公司与被告简帛图书馆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简帛图书馆法定代表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