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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的起(2)

2023-05-16 来源:百合文库
14岁之前,我从来没有在乎过穿什么。每天都穿着图案很弱智的T恤和土爆了的牛仔裤。而我的同桌,她的衣服款式都跟偶像剧里一模一样。如果那时候把镜头对准我们两个,我上演的是《外来妹》,而她就是《浪漫满屋》。
我开始在意起打扮来,我让妈妈给我做了很多连衣裙,试图显得好看点儿。至少,在我暗恋的男生眼里,我不能是一坨不明物体啊,但还真的是哎。反正他压根儿没看到我的改变。比悲伤更悲伤的事是,他只花了十秒钟,就喜欢上了她。原来他看不起全人类的原因,是还没遇到她。作为学校辩论队一哥的他,在女神面前,简直就是个结巴。
有一次,他给女神讲了个笑话,女神当时正感冒,一笑,就冒出巨大的鼻涕泡。场面极其尴尬,我内心有点儿窃喜(我也够猥琐的),这下子,男生总该幻灭了吧。
他对女神说,你好可爱啊。我的天。
14岁的我,还不懂得人生真谛,只要你长得美,什么都可以原谅。他对她表白了。
她给出的回应就是——从此再也不理他了,一句话都不跟他讲。

输的起


她说,对于追她的人,她从来都不搭理,不会吊任何人的胃口,只想让他们彻底死心。
我心里多希望她是个绿茶婊,但是她不是。我准备了好多坏话,但是我却连讨厌都没办法讨厌她。反而觉得她好帅啊。
我喜欢的男生,在她眼里连备胎都不是,勉强只是一个路人甲。
有一次传卷子,从后面传到前面,她忘记了不跟他说话。她拍了下他肩膀,说了一句,哎,卷子。他转头过来,我看到他的眼神里,满是惊喜,简直在发光。我从来没见过他那样的眼神。我目睹了他的每一次欣喜和每一次悲伤。
暗恋是条食物链,不幸的是,我刚好处于底层。下面的空气真的不太好啊。我暗下决心,老子再也不会喜欢不喜欢我的人了,哼!
高一的时候,我坐在倒数第二排。坐在倒数第一排的是一个理科学霸。每天上课都在看漫画书,但数理化考试永远考第一那种。他语文很烂,作文统统写成流水账,无聊透顶。对我作文很好这件事,他相当崇拜。他每次都认真地研究我的周记,他说,你以后一定可以当作家。

输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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