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2)
仔细一想,我的确是见色忘友啊,而且我后宫有一大片美男呢。那段时间在看黑执事,被塞巴斯蒂安帅到了,真后悔这么晚了才见到他,简直就想流口水,唉,后宫一不小心又多了一个。
不过,我真的想见那个叫致翰的男孩,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跟个神经病一样。
我记得他,第一次见就记得他了,那还是因为我的小组长,我还看过他画的画,画得很好啊,怎么会有这么优秀的男孩子呀。
男神致翰有一个基友,和我也算朋友,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定义朋友,毕竟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就擅自把他当成朋友张兄弟了。
说起张兄弟,大概就是那人挺贼的,白白净净的,一肚子坏水啦,女生的第六感,我就是这样对自己说的。
人有时候脑子不清醒,你想的和你的行动完全不一致。
我简直想给自己两巴掌,比如走着走着就去了二楼,看到谁隔远了都像致翰同学,简直就是二缺,笨蛋,没救了。啊,我到底在想什么,智障,我明明知道不需要这样的。
我一直纠结于他是不是认识我,其实,好像,大概一点都不重要,所以,我到底在干嘛呢,笨蛋,难怪别人都我笨。
话是这么说,心里还是会有期待,虽然只有那么一点点。
他——像个小太阳,超级暖啊。
好吧,我简直佩服自己了,简直不忍直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