螯肢线第九章(其一):夜刀杀父(2)
‘因旱涝而寡粮者,皆可席地食肉糜。’首先这句话是出自灭了大夏豸朝的桀朝的末皇帝子旦说过的一句智障无比的话:‘何不食肉糜?’,当时这句话指的就是,如果因为旱涝而歉收者,完全可以席地而坐,把地上刚宰杀完的虫族尸体捡起来吃。当时的大屠杀只持续了不到一年,但是对后世的影响是深远的,天高皇帝远,不知何时,矢良卫给自己给予了可以任意屠杀平民百姓的权利,其他两卫都不敢这么做,他们都怕杀了太多,晚上螭鬼登门把他们溺死在尸骸里,可矢良卫不怕,矢良卫可是由伐骨组成起来的军卫,而伐骨各个都信当时旁门左道的沙曼教,杀的越多,他们自认为离神灵们更近。于是便有了当时由丧竹酿造的一个江湖传说——夜刀杀父。丧竹刚出生的时候,卵比她的兄弟姐妹大一倍不止,弱冠之年的时候与其母同体型,上房揭瓦从来不用攀柱子,一跃便至。而据说,丧竹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貌,哎,古代有名的美女出名十有八九都是因为这个,而当时丧竹的老家砗磲县划分在东南洲内,于是矢良卫‘大驾光临’,屠了城,据说当时矢良卫卫长称作花展郎,当然不可能是真名,只是后世起的绰号,他瞄了一眼丧竹,然后开口道:
“此虿秀也,可招入吾府门下,侍奉朝廷。”属下一听,呀,老爷言下之意就是把那女虿招来做虿妓!当然真的不是妓女,毕竟生殖隔离摆在那儿呢,但是审美一样,可能就是平日里端茶倒水养养眼。但是,也有可能只是主子爷不经意的一句话,属下为了升迁讨好,拼命了做,这个当时太常见了,于是当时有一个叫熊常勇的,把丧竹一家老小全部以不服管教之罪除以了菹醢之刑,啥是菹醢之刑?我认为这是我听说过的最残忍的酷刑,没有之一,哦,当然,没人类的残忍,那就是把囚犯,剁成肉泥。据说,当时熊常勇把丧竹一家老小全部剁碎,包了包子,逼着让当时年仅豆蔻的丧竹吃下她阿爷阿娘,兄弟姊妹的肉,根据丧竹后世的画像,她右边的螯肢被割掉了,据说是她一开始拒绝,被熊常勇割掉了,割掉一边的螯肢就是取走一半的心脏啊,她为了活命,忍着各种各样的抵触感硬生生地吃下了她所有的亲虿...更过分的是,没吃下一个,熊常勇就砍下她一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