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那么看过他(2)
曾经我以为偷我小毛笔的同桌是世间最可恶的人,但温酒的事情干久了以后,我就不那么觉得了。我甚至觉着他可怜。他偷只毛笔,只不过是解决了自己在学堂蹭吃蹭喝的问题(学堂没有文具就不给进院),而我学会给酒掺水则是俭省整个咸亨酒店的开支!现在想来,也许从那时起,我开始善于学习我爸的那份精明的吧!?
人酒喝多了,难免会说胡话,在这胡话里,我再次听到了孔乙己的名字,听到他五次乡试连秀才都没混上的事情。这些胡话了已经不只有酒气了,更有讥诮的语气。
温酒的必得会掺水,而做掌柜的必得会打太极。你不能跟着客人们叫嚷,你得默默敛声一旁。在一开始不动声色地抛出话题,在客人要提脚离开时推动话题。当然,这话题有很多,什么寡妇死了儿子,渡船的某某被剪了辫子,谁谁疯了……而最屡试不爽的,便是孔乙己!话题有孔乙己的时候,短衫主顾们会比往常好多叫一碟子不值钱茴香豆,但苍蝇腿上也是肉,不是吗?
小时候,我觉着孔乙己是文曲星,而如今则觉得他是我的财神爷!
起初,我只是略提一句孔乙己,然后随着他们如何在嘴皮上显花样儿。我不参与他们。算是念在孔乙己曾经的风光的份上。但现在,我觉得他那小小的风光,连唾沫星子都能让它失色。
他仍是瘦,仍是像树苗,但是干干的,一折变断。
“孔乙己,你又偷人家书了!”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孔乙己好像还有下文,但大多是说不出什么下文的。大家都知道他舌头不太利索,所以有时会故意突然安静,有意等他说出“...兮”““...曰”。可怜又可喜的孔乙己啊!他那浑身直抖像是酝酿什么的样子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乐趣,这乐趣可以暂消生活的不快。
他总被笑,但仍是来。
中秋了。孔乙己欠了十九个钱。还不还。该又是出了什么事了。
几日后,孔乙己又来了。店里没什么散客,本没必要逗弄他的,因为观众不多,但看见他那个蒲团,我就又起了心思。这次他倒一句不辩了。店里不多的几个人卖了几声笑。他又走了。钱还是没还。
天,日渐冷了,每当我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时候,我总会想,孔乙己现在在哪呢。其实他在哪并不重要,日子照过,要紧的只不过是粉板上他的名字擦还不擦。
孔乙己不再是酒盏间不变的三个字了,我又从老婆的嘴里知道城里举人老爷被抢了的新谈资。
咸亨酒店偶有新客加入,生意略微好些,温酒的小子也多少能掺水了……
孔乙己。
孔乙己……
孔乙己……人真是越活越昏聩了,他究竟叫什么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