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之火永不熄(番外篇)“关于同人的三个问题”》
第一点,什么是“同人”
单单从艺术创作的角度来看,我们创作所有作品的时候,都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就是收集各类“要素”,这些“要素”来自你所经历的整个社会生活,包括你看到的所有作品,你的思想感情,以及你所观察到的事物。然后你就运用一些方法,加工这些“要素”,最后形成一个“作品”。
知道了这一点之后,我们去理解同人作品的时候就能明白,同人作品特定的攫取了一些别的作品里的,“名称”、“形象”、“世界观”这类要素进行创作。而这些要素的运用就形成了“同人”创作。
第二点,对于“二创”和“同人”的关系。
可以说二者很难理清。既可以从“对原作中的要素的运用程度的多少”来区分,这是在从个人创作的角度看。也可以通过“是否广泛参与到商业活动”来区分。这两点很好理解,前一点是说,你是在原有故事上写了个新的“情节”,还是用原有的“形象”编了个新故事,一种包含原创价值低,一种包含原创价值高,这也是从文化的角度来区分“大众艺术作品”与“经典艺术作品”。后面一点是说你的作品是否获接受了知识产权约束从而公开出售的还是只接受公共约束从而在特定的圈子里分享的。关于商业性的文化生产与个人创作的区别还有关于知识产权约束在我之前写的文章里讲过《创作之火永不熄(一)自由与约束》(微博置顶,B战:CV506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