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我的名字
这座靠近边界的城市甚至已经有逃亡的人搬回来了。
我所在的这家酒吧缩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装潢朴素而古典,在无趣如寒气般蔓延的地面上,酒吧的生意异常的好。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这里廉价的松子酒。只有简单过滤蒸馏的松子酒有着偏黑的褐色和与价格不成正比的大量酒精。
幸好即使这里是北地也还是有冰块的,士兵和俘虏兑了许多冰水一杯接一杯地灌,我知道这个味道,与部队里的很像。
至于我,只是一个要在酒吧里挥霍钱财度过余生的残疾男人罢了。
战争刚结束我就来新城了,带了全部身家在酒吧一天天地混,总不让自己喝醉。
今天我碰到了一个男人。
一个士兵,几乎没有伤。生的白净,骨架既大而宽,却瘦的如衣架一般,直直地挺了进来,还有一丝丝的窘迫,显然是还没有习惯酒吧。
己经没什么空桌子了,我趁他看向这里时向他招手,他挠挠头走了过来,显得羞涩而开朗,是个棒小伙子。
“喂,怎么样,请你一杯,保家卫国的战士。”
他看向周围示意了一下然后说。
“那你可有的人请了。”
“哈哈,借口嘛,喝点什么?”
“松…不…伏特加吧,很早就想试试了。”
我替他叫了酒,他挪了挪椅子以便坐的更舒服。
“你是老兵吧。”
“恰好没死罢了。”
“有个词…硬汉!”
“哈哈,我可不是什么硬汉。没有胡子,疤痕或是独眼,只有条废腿罢了。”
我将自己的酒一饮而尽,干脆唤来酒保开上一瓶。
“妥尔耶夫,来自北方最丑的地方,巴尔瑞。”
“耶格,巴尔瑞的一家孤儿院长大。”
索格说着举起右手做了一个手势,但因为无名指的绷带而有些困难和别扭。
我当然知道那个手势,意思是“记住我的名字”。这个将手指根据那句话首字母的顺序,而做出不同的高低的手势在军队里非常流行。
听说如今的军队,每个新兵都会被传授这个手势和其背后的思想:至少要留下名字,由幸存的人留在国旗和纪念碑上。由老兵教给新兵。
也许是饱经了战争的原因,年轻人毫无对于战争的荣耀,对此我无意指责,我们那一代是怀着迷茫而死的。
在以前看来这是极其自私的思想,并一度被高层斥责。
“烈士”不再是一个个需要记住的名字,几乎成了部队的花名册,“烈士”的泛化会影响后代的爱国和士兵的牺牲精神,高层的担心并非毫无道理。
然而这受了南方和平国家文化侵染而催生出的个人惋惜主义卑微而又可怜,这个手势渐渐传遍了世界,并在一定范围内成为了反战符号。
“几个?”
我问他。
“六个。”
他说。
“都是一个班的?”
我问他。
“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说。
“记得清吧。”
我说。
“倒背如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