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奇死亡,关键线索竟然是邻居给出的一盘录像带(5)
天底下的小孩都一样,这朋友B家,也装有这个电话分机,并且还有一个没有长大的女儿,也有这爱好。
当这个丈夫拿起朋友B家的电话,给妻子打电话的时候,朋友的女儿就在另一头拿着分机在偷偷的听他们的对话,丈夫跟朋友B的关系应该是不错的,两家人走动也很近,所以,这孩子认为偷听也没多大的事,但是这个女孩却说。
当我拿起分机偷听的时候,我觉得很奇怪,这个叔叔很正常的在说着一些事情的安排,可是整个过程中,电话那头并没有说话和回答,传来的都是电话嘟嘟的忙音。
那这个小女孩的提供的线索说明什么问题,这个丈夫在假装打电话,实际上是为了给朋友们看,那他又为什么要假装给妻子打这个电话呢?
因为他想制造妻子此时还活着,一切正常的现象,相对来说,这个线索可谓是十分重大,如果说在此之前,警方对丈夫的怀疑是三成的话,那么,这条线索可就值得怀疑到八成了,因为这个行为实在是太反常,也太可疑了。
但是仅凭这一点仍然是无法将这起案件破获,这边法医证明被害的时间最早是周六晚上,他是周五晚上打了电话,如果是已经杀了,那法医推断时间就有出入,如果凶手就是丈夫本人的话,那么还有很多疑点无法解释。
丈夫从周五下午离开家中和朋友们在一起,中途从未离开,完全不具备作案的时间,而妻子的死亡时间是周六的晚上到周日的早上,这个时间,他们已经在海上了,更加不可能空降回家去杀死自己的妻子,难道是****,也不对,如果凶手和妻子毫不认识的话,妻子又怎么会允许这个凶手进入自己的卧室了,而且房间里没有一丝的凌乱。
按这个来说啊,根据尸体的死亡时间来看的话,周五的晚上也就是丈夫给妻子打电话的时候,妻子还活着的,那为什么不能真的给妻子打一个电话,而要假装给妻子打个电话呢,这难道不是多此一举吗?
而就在这个时候如有神助的事情发生了,这夫妻二人的邻居又向警方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而正是这一个线索,给案件的破获带来了决定性的帮助。
当时,电脑没那么普及,八五年的时候VCD,DVD这类东西几乎都尚未问世,但是录像带的普及率已经很广泛了,家里也都有这个录像机,没事就放几盘带子看看,录像带这种东西基本都是正版,因为美国人的正版意识比较强,没有什么盗版,这个售价也不便宜,价格也都是比较贵的。
电影这种东西呢,基本上看一次就完了,除非有这个特殊的收藏癖好,留在家里做收藏,不然的话,重复使用率很低,所以大部分的美国民众当时都会采用租带子看这样一个方式,来进行这个娱乐消遣,所以那个时候每个社区都会有录像带租赁商店,供给周围附近的居民来这里挑带子回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