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知晓,仍要知晓(一):无人知晓的那一夜(4)
由于经费问题,用梳子代替刀,梳子柄=刀柄“喂,别干坐着了,快点下来吧。”阿姨习惯性的把手上的手电筒照向陈星,就在这时,陈星发现了他之前遗漏的那样东西。
哦,对啊,之前拿来的台灯,是写作业时用的暖光灯,所以以才看不见啊。
此时,那一片血迹的旁边,有什么东西散落在凉席上,正在手电筒的灯光下闪闪发光。
陈星一边爬下梯子,一边偷偷伸出一只手,用手上未干的血黏起一片。
那是一段鱼线。
这样一段短短的鱼线,在那把水果刀的附近还有很多。
或许,我之前那些不好的预感,还远远不够糟……
“现在问题来了,李样他至少还能去医院,那咱们剩下六个人,该去哪儿呢?”
“所以,警察是你叫来的吗?”
“对啊,顺带而已,话说现在寝室正在被调查,反正也回不去,咱们现在就就着走廊上的灯刷题吧?!”
“我是真没想到过能从你嘴里听到刷题两个字。”
“呵呵,要不我现在去和警察同志求求情,让咱们再睡两小时?同样是高三狗,为什么对其他人的态度是不能打扰休息所以调查时连灯都不能开,对我们几个的态度就是不让你们妨碍调查连觉都不能睡?”说着,陈星又走向了107寝室。
“那个……至少能让我进去拿本书出来吗?就在外面干站着也不好,毕竟还有十几天就要高考了,至少可以让我刷一下题吧,实在不行的话每样东西我可以都让你们检查一遍再带出来。”
呼,忽悠成功。
我瞄了一眼面前警察手中的证物袋,那里装着的就是那把刀。
不过这把刀也蛮奇怪的,一面沾满了血迹,而另一面只有几个血斑,而且血迹集中在刀柄处,到了刀尖就几乎没有血迹。
或许是因为刚才刀就掉在了那片血泊里的缘故吧。
很幸运,我和李扬睡的是一张床,这样的在以“回床上拿书”为理由时,能更接近现场。
但是我似乎忽略了一件事——
我是以去床上拿书为理由接近窗户的,然而当我装作找书的样子在床上翻来翻去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我床上根本就没书!
“额……可能是刚才掉到床底下去了,我再找找。”
当然,在找书之前更重要的是检查一下这里,我站起身,顺便快速的瞄了一眼上铺的床沿,果然,在最贴近窗户的位置,贴了一片胶布。
准确来说,应该是半片胶布,仅有一半贴在上面,而另一半上的铁锈和一块漆则在无声的表明他曾完整地贴在床上的事实。
当然,我不能在这种地方上盯太久,还是要去床底下翻书做做样子的。
……
希望警察还不知道我是理科班的,不然地理书可能就唬不住他们了,话说为什么这本地理书会在床底下躺那么久啊!
这样想着,我把这本地理书拿起来抖了抖上面的灰,“你们要检查一下吗?”
”不用了,你就只见出去吧。“
”不是说的,不能破坏现场吗,你们也就象征性的把书翻一遍也就行了,面子工程大家也都会做对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