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朝歌 第十一回(5)
红衣所骑的那匹北地高马是六匹马中唯一一个纯白的马,毛发柔顺,颜色如雪,与乘骑它的白衣少女组合在一起,构成一幅美丽的画卷。
红衣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好好的坐在马背上,而是拿掉马鞍躺在了马背上,头枕在马脖的鬃毛上,两条细长的腿交叉叠在马背后段,一只手搭在平坦的腹部,另一只手稍稍垂下把玩着用一根红绳系在腰上的酒葫芦。
即使保持着这样的姿势躺在颠簸的马背上,红衣依旧能够保持平衡,身体并没有太大的晃动。
“朝歌,看,那朵云好像酒壶!”红衣抬起胳膊指着天空中的一朵云说道。
朝歌顺着红衣指的方向看去,天空中确实有一朵云彩呈现着一段弧线加上一个团状。
朝歌心想果然爱喝酒的人什么都能想到酒,连云彩都能想到是酒壶!
朝歌打趣道:“我觉得不像酒壶,更像是一只鹅或者一只鸭。”
红衣转过头瞪着朝歌,说道:“什么嘛,这两个形状不也像酒壶吗?哪来的更像,我倒觉得更像也是像酒壶。”
朝歌不甘示弱,说道:“那是红衣你喜欢喝酒才这么觉得,我反倒觉得像鸭鹅,吃鸭肉鹅肉不比喝酒来的实在?”
红衣轻哼一声,扭头不去看一脸坏笑的朝歌,而是摘下酒葫芦举起来对着天空轻晃一下,就像与云彩碰杯一样,然后打开酒葫芦喝上一口。
关于村庄瘟疫的事朝歌暂时可以不用去考虑了,既然写信让戚韫调查,那朝歌只需安心等着调查结果的回信就好,在东洲以戚韫的能力很少有让他难办的事。
朝歌只需继续前往天祈王朝,前往万极学院就行了,还有就是跟着红衣练好武功。
一想到武功,看着身边轻灵的红衣稳稳的躺在马背上朝歌就一阵羡慕,能做到这样肯定是因为红衣武功高,对身体的掌控极佳,再有就是红衣轻功了得,能够使身体维持最大化的放松状态。
扪心自问,朝歌也学武六年了,跟着许攸一起从最基础的一拳一式练起,学武的态度也及其认真,年复一日的坚持着,打下的武学根基是很牢固的,但是与习武也才六七年的红衣相比就相形见绌了。
究其原因,朝歌没有游历过江湖没有经历过实战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天赋了。
红衣在武学方面天赋异禀,首先她父亲谢澈就是一个天才,红衣也继承了谢澈的武学天赋,其次红衣还分担了一部分朝歌的先天至阳之气,这使得她本就优秀的天赋更进一步,所以红衣能够在习武的路上顺风顺水,一往无前。
而在天赋这一方面,朝歌的先天至阳之体本就是举世罕见的习武体质,所以比红衣只好不差。
但先天至阳之体不是万能的,这种体质在被分担后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沉睡期,短则两三年,长则十几二十年,所以在这期间体质的主人是与其他人无异的,单纯的存在个人除体质外天赋的差距。
但如果为了没有这段沉睡期,不去分担先天至阳之气会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