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我来过一年了
一年前的今天,我发了自己的第一篇文章。现在回过头看看,写的内容很俗气,错别字也很多。但是,我来了!这一年里经历过太多的事,我只说在这个网站的事儿,包括我认识的人。
发自己的文字是我在一年前从没想过的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写了,突然就喜欢写了,突然就沉迷到无法自拔的地步了。当然,感谢那些我喜欢的角儿,让我有了灵感,有了想把他们融入我梦里的想法。事实证明,我确实这么做了。
很多年前喜欢郭老师和谦儿大爷,那个时候还在上学。每天中午放学回家,一边吃饭一边听他俩的相声。上了大学了,自己攒了钱买了MP3,其实父母可以买,但是不好意思开口,就自己攒钱。除了喜欢的歌,就是他俩的相声。这都是伴我入睡的男人,和我一样“睡过”两位师父的大有人在吧!嘻嘻!都不好意思了。脸都红了!骗你们的,都喜欢了德云社了,脸红?害羞?呵呵,故事!
其实第一次接触同人文是在另一个软件上。那个时候,我只知道德云社,还真的不知道同人文。那个人截了图片发在上面,我每天看得津津有味。后来发现,文字是别人的,然后我就开始来这里追文。大学的时候看过很多耽美文,对里面那种意境的描述特别喜欢。其实高中的时候写过小说,字数很少的那种,后来太耽误学习了,直接改成散文。我语文老师找我谈话,因为写的太忧伤了,但我真的不会写阳光点儿的文字。那个时候不是我吹,语文150分,作文60分,我能得58分,全年组都阅读我的作文。不过,前面的90分的题,我只得了30分。好汉不提当年勇,毕竟高考我语文也是一百多。
很久以前就知道张云雷,但谈不上喜欢。开始喜欢张云雷理由很简单,他有那么顽强的毅力重新站在舞台上,这就是我喜欢的理由。可,彻底不放弃的理由,却是知道九郎“认哏”的故事。有情有义的人,终究都是值得赞赏的!别误会,我不是二奶奶!然后一点点,开始喜欢更多的角儿。
写了第一篇文字的时候,那个时候就是单纯的想和大家一起玩儿,有个心灵寄托。独自在外面进修,发着烧,心里挺落寂的!那个陌生的城市,如果没有它们的陪伴,可能我早就崩溃了。很神奇,我居然有粉丝了,虽然不多,但我很开心。不是我写的东西有多好,是我有了属于我自己的“世外桃源”,可以和大家一起分享内心的地方!发文的那天,高热不退,吃了加倍的退热药也不好用。不敢告诉家里的爸爸妈妈,怕他们担心,喝了一大杯水,耳机里放着音乐,去操场跑了两圈。其实我从没有一直跑那么久,直到大汗淋漓时,才发现,整个人跟火烧一样。不过,烧退了,汗浸湿了衣服。坐在操场的观众台上,享受着傍晚的微风,看着天边的火烧云,就这样,脑洞就出来了。
心里面想的事,随手写了出来,加了喜欢的角儿的名字,也不知道当时是什么脑洞,半昏迷的状态,文字就发出去了。后面还写了一些心里的话,一些想说出来,却只能写出来的话。好多人都以为我在无病呻吟,其实,宝贝儿,有些事经历过,你才知道,我写的也只是表层的那一点儿,真正的感受,言语太难形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