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情(一篇散文or随笔)
其实我不是很认同一生只能爱一个人。因为要等到双向的爱,要等到同时间的双向的爱,真的很难。这世界到处都是阴差阳错的意外和巧合,以及各种单箭头。
我觉得最残忍的话就是“曾经深爱”和“爱过”了。幸好我得到的说法是“回想起来对她其实不是真正的喜欢”,我还可以云淡风轻地回一句“很幸运是这样,我也有这种感觉”,能想到这句话的时候是真的云淡风轻了。这是题外话。
但对于我而言,情况倒没这么艰难。自我剖析,实话实说,我是一个自私的人,我不会无条件地爱一个人。如果我喜欢一个人,但他没有给我任何回应,我最多心动,然后放弃。
我老爹,只有在对我讲话的时候,才会习惯性拿出小孩子的语气和音调,按老母亲的话来说就是“嗲里嗲气”的。我在等一个,可以让我用小孩子的语气讲话的人,一个可以让我不用提起气用防御音色或伪装音色来讲话的人。
“猫系男友应该是需要被爱的,犬系男友应该是去爱别人的。所以我是犬系男友。” 18岁的何洛洛这么说。
这句话是我从何洛洛的混乱粉被洗成女友粉的节点,也大概是我内心的映射吧。
但我并不是猫系,认真算起来,我也是犬系,可能是犬系中狐狸那样的品种吧。我渴望的,是势均力敌的互宠,而非一方远多于另一方。
再说说一见钟情与日久生情。小时候我是相信日久生情的,作为一个坚定的小唯物主义者,那时我觉得一见钟情没有任何科学依据,一点都不可靠。但在我长大的过程中,我渐渐发现,一个人可以与世界上任何一个人日久生情,无非就是依赖感、占有欲和心理惯性的杂糅,人质爱上绑匪,并非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众人所指摘的“屈服于暴虐”亦或“放弃自由”,说通俗点无非就是最原始的大棒加萝卜,驯化动物时利用的条件反射罢了。
说话难听却现实的人便开口了:“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日久生情是权衡利弊,白头到老是习惯使然。”
有几分道理,也不全对。中国文化博大精深,用一个“色”字来概括了一个人运用所有感官来实施的审美行为,未免太过促狭。况且,美型与否是主观判断,而非客观标准,对于同一个人的外貌,不同人常常表现出不同的偏好与倾向。比如,众所周知,xzg喜欢漂亮姐姐;众所周知,hx喜欢漂亮眼睛和漂亮嘴巴;众所周知,老母亲喜欢整齐牙齿......
如果说一见钟情是多巴胺和肾上腺素的作用,日久生情是依赖和心理惯性。现在的我正准备头也不回地走进多巴胺的蜜糖陷阱里。人的一生太长了,找个室友谁都可以,我何苦为难我自己?我为什么不找一个能让我分泌多巴胺的人?
虽然我依然相信科学,但这世界上确有很多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假如我相信爱情是连续的巧合呢?假如我相信前世呢?而我或许真的相信,毕竟差点能成为巫医乐师百工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