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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杀》悬疑向.bg.怪诞.

2023-04-27 来源:百合文库
《错杀》
“我不会忘记,他利用我,”
“展开了一场精细而绝妙的谋杀。”
(是一个脑洞 我好久好久没有写这种悬疑的文 还涉及心理变态以及一点点血腥成分 但是它比我往常写的文要短 还是第一人称创作 所以写作难度也会大一点)
这篇文是三月一号写的 算是存稿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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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零二零年三月一日,是我在暗处偷窥左寻萧的第三百四十二天。
如果不是太过思念,我通常不会选择在白日里去做这种见不得人的事。我一般,在夜里,将一架夜视望远镜庄重无比地架好,像对待珍宝一样小心翼翼地推到窗前,拿窗帘挡住望远镜,只留下一个镜头,正对着左寻萧家。
我也躲在窗帘后,藏身暗处,像枯藤遮掩住月光,在地上投下狰狞如兽爪的影。
此时我看见左寻萧在他的卧室里伏案写文,迫切将镜头拉近,还能看见他脸部的轮廓,似天人谪仙一般俊美无双。
在工作之后,左寻萧会脱去他的常服,换上那件工整的格子睡衣,将灯关掉,最后再把窗帘拉上,开始他工作一日之后的休息。
而我的目光仍旧停留在他家暗紫色的丝绒窗帘上,抑制不住地喃喃自语。
那么,今天写的日记内容是——
二零二零年三月一日 阴 星期日
左寻萧的格子睡衣第二颗扣子下似乎破了个洞,明天起床第一件事,是去商场为他买一件新睡衣,仍然以他读者的名义寄去,依旧小心,不要叫他发现。
(二)
我叫盛昭,“名动盛世,才貌昭昭”,是个好名字。用着这样名字的少女,应该在阳光之下,活得恣意而丰盛,而我却卑微阴暗,浑如蝼蚁。
大概是因为,我有一个怪癖,哦,倒不如说,是爱好——我喜欢偷窥,尤其是偷窥自己喜欢的人。
但是别误会,我不是变态,或者说,我不喜欢别人这么说我,毕竟两年之前,我已经从精神病院被放出来了。
我是孤身一个人,被放出来之后,拿着身上还剩下的父亲的遗产,到处漂泊,希望找一个归处,自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要活在阳光下,再也不犯偷窥的毛病。
可我遇见了,左寻萧。
那时他还不像现在这样大红大紫,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网络作家,有幸来到一场阅读网站举办的官方签售会。别的作家身前,粉丝排成了一条长龙,而他只是静静坐在角落里,面带微笑地为自己寥寥无几的小粉丝签名。
那个时候他应该是二十三岁零一百零七天,少年意气未褪,温柔笑时,明朗俊秀无方。
我低着头,抱着包从他身边经过,背包肩带不小心勾倒了他桌上的矿泉水瓶,他手疾眼快地扶起来,然后冲我宽慰地笑了笑,而我被这样温暖的笑容吓得一惊,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我……我……对……对不起。”
左寻萧笑着摇摇头:“没关系的,你别害怕。”他看见我低头不语的紧张模样,顺手从桌子上抓了几颗奶糖,塞在我的手里,“我的读者送的,给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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